吴云峰
保研“放鸽子”事件的想法 精选
2021-10-4 12:08
阅读:7126

 

假期偶读谭运飞老师的博文《保研过程中诚信和选择哪个更重要》(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89282-1305862.html),想起张吴明老师半年前的《由招收研究生遇到的诚信问题引发的思考》(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354721-1280576.html),再回忆起曾经和老师们聊天时谈到招收保研学生过程中被“放鸽子”的林林总总,以及老师们表现出的失望、遗憾、无奈、痛心与愤慨。总觉得可以思考一下。

如是事件,已非个案,事件之中,也无需一味谴责,痛定思痛,百感交集。

从学生而言。读研求学,谋求深造,实为上进之举;多处选择,寻求机会,亦是稳妥之举;对比遴选,终于最佳,更乃优选之举。非但无过错可言,也无利己主义之嫌,反可以精益求精去赞誉。

从老师而言。做足功课,分析研判,精挑细选,以有限的保研指标遴选最合适的学生,是对职业的负责。在优秀生源的激烈竞争中以夏令营等方式提前物色,是对优秀的追求。在经过考察基本明确意向后,婉拒其他优秀学子,避免他们错失其他机会,是对学生的负责。

 

但如若在师生之间互相对眼,学生又信誓旦旦非您不跟的前提下,临了临了以一句抱歉告别,虽有再多对老师的美好祝愿,已然显得苍白无力,难免有利己主义之嫌,给老师带来的伤害,也或许难以弥补。契约的约定具有法制的效率,口头的表达虽难能上升到法制的角度,却背负有道德的责任。诚信的态度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是托起生活、学习、工作的一生财富。

 

给予学生选择权,发放学生定心丸,一方面是对学生求学生涯的保护,更是对优秀生源的渴望,但在这个过程中,给招生单位和老师所带来的风险又如何能去规避,有限保研指标的落定又如何去保障呢?

 

口头承诺的失信,难以用惩戒去威慑,但是否可以有优化的制度流程去约束风险、去保障利益呢,以有益的制度流程去避免失信的发生呢?例如,多志愿的填报规则。保研过程中,学生可以去拿多个意向,招生单位无需完全拒绝最优之外的其他学生,给出多个意向,最后以学生的志愿顺序来确定最后结果。

 

20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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