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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网络上搜索一下,超市、量贩店对顾客搜身、殴打乃至打死人的案件不胜枚举。零售业本来最讲究和气生财,视顾客为衣食父母。上点年纪的人恐怕还记得“林家铺子”中店家的谨小慎微,诚惶诚恐。曾几何时,零售业成了超市、量贩店的天下,一开始还以货全、价低、质优吸引顾客,不曾想时间一长,脚跟站稳,就露出了“店大欺客”的嘴脸。霸道之外,超市、量贩店出售劣质商品的事件也频频曝光。由于在许多地方,超市几乎垄断了零售业,顾客连“用脚投票”的可能性也没有了。
垄断地位使超市、量贩店不但可以摆布顾客,更可以压榨供应商。压款、扣款、折扣不说,咨询服务费、配货费、进场费、条码费、新品上柜费、节庆费、店庆费、商场海报费、商场促销堆头费、全国推荐产品服务费、老店翻新费、新店开办费、违约金……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让人搞不清楚你面对的是“商家”还是“山大王”。供应商背后是成千上万的生产者,压榨供应商的结果势必导致广大生产者收入下降,导致社会有效需求不足。
如果我们听到有人说:“表面上大家公认的自由竞争的一般架子依然存在,但是少数垄断者对其余居民的压迫更加百倍地阴沉、显著和令人难以忍受了”,想必大家会感同身受。请记住,说这话的是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反复出现的超市、量贩店打死人事件表明,经济垄断已经沾染上黑恶势力色彩。供应商对超市、量贩店多次集体反抗则表明,经济垄断已经危及社会生产的正常维持。垄断对社会的危害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构建和谐社会,不能没有反垄断法。但反垄断法起草十年,依然不能立法,原因何在,值得深思。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涧西区分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爱新量贩全称是:“洛阳爱新商贸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分别为王新泽(出资90%),王旭东(出资10%),法人代表、执行董事为王新泽。仅在涧西区,爱新量贩就有9家分店。据报道,王新泽是现任洛阳市人大代表和涧西区人大代表。
《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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