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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尊重审稿人? 精选
2019-9-28 12:49
阅读:9551
标签:编辑, 作者, 审稿人

      科技期刊编辑工作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审稿人的大力支持。

      有的审稿人,同时为多种期刊效力。这样的审稿人,往往是业内的中坚力量。有些资深审稿人,会成为科技期刊的编委,在期刊影响力和作者群的扩大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有的作者,多次投稿、不断成长,也有机会成长为期刊的审稿人、编委等。


     科技期刊编辑部,对审稿人的尊重是毋庸置疑的。具体的做法,又差别很大。有的期刊,酌情支付少许稿费;有的期刊,发放“审稿专家”聘书;有的期刊在每一个年度的卷终,公布审稿专家的名单;有的期刊,不仅公布名单,还公布了审稿人的所属机构。同行中,出现同名同姓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公布审稿人的机构名称的做法更严密。


     有的期刊编辑部,对于审稿人审阅稿件的最终处理结果,篇篇都有反馈,这是颇受审稿人赞赏的。审稿人,每年会审读许多稿件,没有精力追踪自己付出心血的稿件下落。期刊编辑部和作者,是完全采纳、部分采纳还是没有采纳审稿人的意见,通过发表的稿件是可以看出来的。有认真细致的作者,会在修改稿中加批注,说明采纳修改意见的地方是如何修改的;无法采纳修改意见的理由。这是对编辑部、审稿人都是有益的。

    如果,审稿人可以及时收到所审读稿件的“见刊版”,对于他以后的审稿也是有帮助的。审稿人的意见,为何有的作者全部采纳了?为何有的作者基本没有采纳?为何有的作者在A刊得到修改意见后没有修改、改投B刊后“原封不动地”见刊了。这些问题,背后都有耐人寻味的因素在。


       一般来讲,审稿人的学科综合水平不会低于所审稿件作者的水平。(不排除,倒挂的现象——一位毛遂自荐被编辑部接纳的审稿人恰巧审读了一位资深专家的稿件。由于双盲审稿,审稿人和作者互相不了解、不认识。这一点,虽然保证了审读的公正性,但不排除经验不足的审稿人否决好稿件的可能性。)博主曾经经手过这样的稿件,一篇非常不错的长论文,作者是某知名院校教授,稿件被匿名送给另外一个知名院校的(恰巧同龄)教授审读,得到的竟然是比较尖刻的否定意见。意见文本,虽然经过编辑的“磨去棱角”处理,作者的答复仍然是无法认可审稿人的意见。经过两次修改,稿件仍然没有得到审稿人的正面评价。稿件最终没有录用。非常可惜。

       还遇到这样的现象,一位教授审稿后返回的意见非常简单,就一句话“不予录用”。编辑部为了慎重起见,电邮询问了情况、可否再审一下。实际情况原来是——审稿人出差外地、比较忙,又不好意思拒绝审稿,就请同事代审了稿件。这个同事,就简单化处理了。这个审稿人致歉之后,返回了详细的完善意见,稿件最终被录用了。这种情况,还有另外的可能(尽管比率不高)——作者正好与审稿人的“学术利益”有冲突,审稿人认识作者,对作者有偏见,不愿意看到自己审读的稿件发表、或者较早地发表。审稿人的意见,不会因为再审改变的。

     相反,如果一篇稿件得到的审读意见只是简单的一句"建议录用,直接见刊。",并无具体的完善意见。审稿人的态度或者工作,就需要质疑了。这样的“简单意见”编辑部应该分析一下。莫非是编辑部的保密工作有疏漏?莫非是审稿人知晓了作者姓名?而且他们关系不错?等等。

     在处理审稿人意见时,经常会遇到“修改后再审”的建议。审稿人,往往会提出不少修改意见,还会关心这些修改意见是否被接纳了。我觉得,这是比较负责人的审稿意见。不是简单的一行肯定或者否定意见,而是指出了非常具体的完善意见。修改后再审,意味着论文有修改和完善的价值。这些意见,有时候作者会觉得无法完全采纳,换句话说就是修改起来难度比较大。

   有的作者,对难办的意见视而不见;有的作者采取拖延战术——反正稿件已经录用了(版面费都交了),不那么细致地修改也“问题不大”。存在偷懒思想的作者,如何提高论文的含金量?莫非,发表论文也是迫不得已,勉强过关就行?应付过去就行了?

    

    还有的稿件,在“修改后再审”后的审读意见,仍然是“修改后再审”。出现这种情况,是比较微妙的。作者的修改不到位。审稿人对作者的改稿态度、耐心等,已经不太赞赏了。这时候,如果作者仍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待修改意见,被拒稿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不排除少数讨巧的作者,他不修改稿件不是没有能力修改,而是修改能力很强。他修改后的稿件,压根就不计划给最初的期刊,而是心中另有打算。最初的投稿期刊,不过是他进步的跳板。

    两次“修改后再审”的稿件被拒稿,对于编辑部和审稿人是极端不利的——劳动与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的尊重。对于“故意”骗取审读意见、稿件他投的聪明作者,编辑部与审稿人会“刮目相看”。

     从长远来看,这样的聪明人,是得不偿失的。业内的圈子就那么大。同行期刊,即使没有互换样刊,也会互相关注的。资深编辑、资深审稿人,不会不留意于自己经手的印象深刻的稿件之下落。“东窗事发”的作者(及其合作者),就会处境尴尬的。


    无论编辑部或者作者是否采纳审稿人的意见,及时反馈结果都是可取的做法。

    对于编辑部来讲,反馈审稿结果(寄发包含所审稿件的样刊、抽印本或PDF格式文件)的确增加了工作量,可是从长远来看,这些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的付出,都是有回报的。

    作者,虽然不知道审稿人的名字,无法当面致谢;传播审稿人的敬业精神和对论文的完善意见,扩大受益人的数量,这是对审稿人的最大尊重和褒扬。

    即使初始与最终题名有所变化,稿件的主体部分,也仍然是编辑、作者、审稿人沟通的桥梁。审稿人无需知道具体的作者名,只要知道他与合作者的研究内容、细节、结果,就可以把握稿件作者所属机构的研究水平、发展潜力等。编辑,也会通过处理的某机构作者群的稿件,感受到这个机构的学术水平、学风等。

     学术交流日趋频繁。作者、学术编辑、审稿人出现在一个学术分论坛的几率是比较大的。

     在交流现场,曾经充当桥梁的文本可能会再次充当编辑、作者、审稿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三人行必有吾友”,编辑、作者、审稿人同框、出现在同一张合影中的戏剧,也许就在谈笑间上演了。不排除这样的镜头出现:一位作者在某次联合实验中遇到了十几年前的审稿人。审稿人记得自己所审稿件,此稿发表后他比较关注、曾经引用,他对终于见到面的作者直言不讳:“你的某某稿,是我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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