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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农业创新项目管理和体系改革 精选

已有 4572 次阅读 2022-12-12 07:54 |个人分类:观点评述|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浅谈我国农业创新项目管理和体系改革

 

                           唐永金

 

提要:成立国家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和地区中心,统筹国家农业科研资金进行国家农业创新战略研究,增加各大地区研究的针对性。撤销省、市农业科研机构,建立省内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增加省内农业研究的区域针对性。国家和省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以及市、县农业科研资金,主要用来资助成果转化、产业化、技术应用、技术培训和推广服务。全国农业创新研究资金集中办大事,减少重复研究。研究内容层次性、地域性、针对性明确,研究和应用推广相互衔接。

关键词:项目管理;创新体系;改革;针对性;衔接

 

0. 引言

 

   有学者研究了我国农业科技改革。黄季焜(2013)论述了我国农业科技面临的主要发展机遇面临的挑战,提出深化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和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郭海红(2019)认为,我国农业科技改革经历了4个时期,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仍然存在农业科技资源配置结构失衡,科技创新绩效水平薄弱,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导向偏颇等弊端。我国农业农村部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推动了农业科技改革。但是,这些研究建议和改革政策,对我国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深层次问题,对地域性农业研究和创新体系建设重视不够。

我国人口众多,为保证食物供给安全,必须加强农业创新研究。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地貌、地形、土壤、气候生态差异很大,农业区域性很强。

我国农业科研项目主要由国家、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农业管理部门下达,重复立项和研究内容重复的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对全国地区性农业和省内各生态区农业发展研究考虑不够。国省农业研究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方式方法应该适应农业区域性特点进行

目前,我国建立有国家、省、市三级农业科研机构。这种三级农业科研机构有以下两个弊端。(1)国家农业研究机构首都北京较多分散在各地区的国家农业研究力量薄弱。(2)省及地市设置农业机构,不少地市生态条件相似,大多农业技术在生态相似区可以通用,这些机构许多研究内容重复,研究资源浪费。

因此,我国农业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和研究体系应该改革,以便全国性研究和区性研究协调,地区性研究和各省生态区研究相互衔接;全国范围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基础材料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现代农业技术研究、品种选育研究、生产技术研究相互衔接。

 

1. 建立全国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

中心主要根据国家农业发展长远规划和需求,以及社会经济和农业科技发展趋势,整合国家各部门农业科研项目和经费(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除外),集中力量办大事,按资金比例进行全国集中和地区集中研究。

组织全国高端科研力量,进行农业前沿理论、基础理论、基础材料、前沿技术、全国性重大公共技术等农业创新战略性研究。

中心成立农业创新战略研究专家委员会编写项目指南;建设农业战略科技评审专家库,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农业创新战略研究专家委员会(每年更换三分之一)负责立项、监督、检查、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各大地区农业科研经费的分配及其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期不得参与中心的项目申报,不得参与自己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中心根据国家区性农业发展规划和需求,指导、统筹、分配、协调、监督区农业创新项目、资金的运行工作。

中心隶属农业农村部,中心工作接受科技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审计署和国家监察委员的审计与监察。

 

2.建立区性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

整合国家有关农业研究机构和一流农业大学在地方的研究资源,建立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中、华南和华东地区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以区农业发展新理论、应用理论、高新技术和重大区性公共农业技术研究为主。

区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以一个农业大学或研究机构为依托(编制由被委托机构负责),组织区内的农业科研力量,成立区农业创新研究专家委员会,编写项目指南;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组织区农业项目申报和评审项目申报和立项以该地区农业研究人员为主,地区外农业研究人员为辅(补充本地区研究力量不足)区农业创新研究专家委员会(每年更换三分之一),负责立项、监督、验收和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任期不得参与申报本地区科研项目,不得参与自己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全国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对每个区的科学研究经费有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统筹分配。每个区的农业项目和科研经费,由区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和实施。

区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及其依靠机构的工作,由国家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指导,科技部和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监督和考核,不合格者要及时更换。同时接受国家审计署和国家监察委员的审计和监察。

 

3.取消省、市农业研究机构,建立省内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

根据省内不同气候生态特点,整合省内农业研究机构和农业院校,建立几个省内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主要解决生态区内的农业理论、现代农业技术特色农业技术、公共农业技术问题包括研究和科技服务

撤销和分流省、市级农业科研机构(特殊生态区除外),能企业化的所室及其人员进行企业化改制对从事公共技术研究的所室及其人员合并到农业院校,组建长期的、稳定的、规模适当的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有专门的省级事业编制,由农业院校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对其研究内容针对性、应用性及其科技服务的深入性、效果等进行检查、监督、督促和指导。一个农业院校可以承托1-3个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

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包括生态区推广专家),每1-2年对生态区农业发展情况调研一次,编写项目指南;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包括生态区推广专家),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项目申报与立项以区内和对口研究机构为主,以区外研究人员为辅(弥补区内研究力量不足);专家委员会负责立项、检查、验收和管理等工作。

省内农业科研经费,除基础研究外,不再自由申报,而是组织各生态区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一起讨论,根据省农业发展长远规划和需求,各生态区农业发展情况和潜力,科学、合理、公正地统筹分配给各生态区,由各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组织和实施。

市、县农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没有解决的局部农业技术问题,市可以采取委托研究“招标研究”“揭榜挂帅”等方式解决。

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中,有一部分是区内农业科研院所分流来的研究人员,可以利用这些院所的研究场地和设施,建立一个或几个长期、稳定、规模适当的研究基地,供研究人员住宿和研究工作;同时,在区内建立多个示范基地,进行技术推广和科技服务工作。

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工作,要与地区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沟通协调,引进适宜本生态区的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避免重复研究。接受地区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指导,由农业农村和科技厅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接受省审计厅和省监察委员的审计和监察。

地域面积小、生态区划不明显的直辖市可以不改革,如北京、天津和上海。

 

4.农业院校的创新研究侧重点不同

一流农业大学应以基础理论研究,基础材料研究、前沿技术研究为主,全国或区域性重大技术为辅。主要解决全国性农业发展的前瞻性、理论性、基础材料和核心技术问题。

地方农业院校配合地区中心和生态区中心,有针对性地研究地区及生态区内农业应用理论、基础材料以及公共农业技术。

地方农业院校的科学研究实行校地结合、校企集合,主要解决地方和企业的技术难题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保证完成公共技术项目研究的前提下,积极参与企业和地方的委托项目研究和科技服务工作。

 

5.鼓励和支持企业与民营机构农业创新研究

提升企业农业创新研究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民营机构农业创新研究,包括进行盈利性农业技术、品种、肥料、农机、薄膜、农药等科学研究。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或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或民间机构的科学研究。

 

6.扩大和强化县级农业推广,鼓励和支持民间经营性服务

取消地市级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编制地市覆盖范围较广,下有县级推广机构,地市级推广机构人员,难以覆盖和深入基层,人浮于事;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常被乡镇拉夫干杂活,不能全职进行农业推广。扩大和强化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一个新技术引进试验站和几个片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技术引进试验站要主动联系本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及其他科研机构,每年有针对性地引进新技术,试验成功后,由片区站示范推广。片区站包干负责辖区农业科技服务工作,不受乡镇管理。县级农业推广中心主要从事公共性、非营利性技术服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民间机构进行盈利性农业物资、技术和经营性服务,包括种子、农药、肥料、农膜、机耕、机种、机防、机收等农业技术产品劳务,以及农产品收购、贮藏、加工、销售等服务

 

7.以上改革的好处

1)集中农业创新研究资金资源,减少重复研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研究效率

2撤销独立的省、市级研究机构,减少机构重复,节省市级财政开支。

3)增加农业创新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进行管理)和省内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中心强化了农业创新研究与应用的区域针对性

4)由地方农业院校承托省内生态区农业研究与服务,学校有更多的科研人员、研究基地和服务基地,有利于本科生、研究生参加实地研究和科技服务,加快了科研进度、培养了人才,这种教学与科研、生产和社会服务的密切结合,便于地方农业院校培养更加实用的农业人才,有利于加快省区内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5)明确了国家中心区中心和省生态区中心的各自研究重点,研究内容层次分明;明确强化了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企业和民间科研机构是农业创新应用推广、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要力量。这种农业创新研究与应用体系相互衔接、职责分明,可以充分发挥农业研究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

6)明确了国家和省级政府财政科研经费,主要进行理论研究和公共技术研究明确了市、县资金主要进行成果转化、产业化、技术培训、技术应用推广等科技服务工作;各级科研资金职责分明、相互衔接,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资金衔接与保障

7)把项目资金由少数行政人员管理变成众多专家管理,提高了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与透明度。

 

参考文献:

1. 黄季焜.深化农业科技体系改革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业经济问题,2013,02:5-8.

2. 郭海红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业经济问题,20190186-89.

 

作者简介:唐永金(1958-),男,汉族,四川射洪人,西南科技大学农学院农学教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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