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司法大数据应该是个利国利所(律师事务所)好事情。通过与一些资深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的相关领导交谈,更加坚定我的这种想法。
2014年以来,我一直在成都大数据企业、律师圈呼吁这件事,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因为它是能够改变传统律师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加点的有力工具。个人认为:
1、传统的法律业务能够和数据扯上关系的只有法律案例检索,这在美国运行了很多年,这只能提供基本的查找和资料汇总。利润点很少。
2、执行难的案件通过大数据分析,可能定位老赖们的房产、汽车、银行卡号。让那些早就转移了资产、做好赖账准备的老鬼们的资产无处遁形。如今,在中国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的案子只有30%,剩下的70%案件中的部分案件如能够通过大数据顺利执行,这必将是一块金矿。
3、通过大数据,分析各种案件的特征、各地判案法官的思维定式、进而提前预测案件的演进路线和判决结果。这也是目前很多律所所需要的。关于提前推演案件,预测结果,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走在了全国律所的前面。但是他们使用的是模拟法庭和真人演示,劳神费力。有了大数据做推演,更精准、更科学。
4、大数据司法应该还有更多的应用,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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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对大数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