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江
《焦点访谈》采访后的结论,是符合事实的(二)
2011-7-1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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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采访后的结论,是符合事实的(二)

下文中的解说,都是《焦点访谈》的采访结论中谈到的内容:

解说:  根据相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为所应用的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这是获得科技进步的必备条件。在这份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推荐书中,效益证明主要来自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这是1998年由陕西省纪委专门为李连生等人的技术成果而成立的企业,也就是说在这个公司中,这个技术成果是唯一的生产项目。

  陈永江:  他就说2001年的纯效益是255万,2003年的纯效益1470万。然而我们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室所要到的材料,这是泰德压缩机公司的年检报告,2001年亏损148万,2002年亏损307.8万,2003年亏损384万。……。太胆大了。

  解说: 在这份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泰德公司成立后的1998年至2000年间没有生产,2001年至2003年连续亏损,2004年该项目停产,4500万资本金仅剩868.5万元,亏损达82%然而荒唐的是,就在已经停产后的2005年,李连生又以该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李连生: 整体来说这个项目我们认为还是可以的,促进了中国在涡旋压缩机这方面的发展

——————

然而,王书记在315日向北京《科技时报》记者,驳斥《焦点访谈》的论点。他说:第四件事情是关于成果申报材料中经济效益造假的问题。就在查证李连生专著涉嫌抄袭的过程中,几位教授又一次提出举报,指出李连生获取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原2003年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基础上申报)存在经济效益造假(事实上,我们向学校举报科技进步奖造假,是2008713日,不是王书记所编造的20094月以后!这里必须指出,在申请报奖时,李连生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取得的经济效益证明是由合作工厂出具的【王书记为什么要将泰德公司说成是“合作工厂”?为什么坚决否认《焦点访谈》所说的:“效益证明主要来自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这是1998年由陕西省纪委专门为李连生等人的技术成果而成立的企业,也就是说在这个公司中,这个技术成果是唯一的生产项目”。 这就等于说:“泰德压缩机公司就是西安交大的一个专门生产涡旋压缩机的车间。” 王书记坚决否认《焦点访谈》的上述结论,把自己的一个车间,有意称之为“合作工厂”,目的是将泰德公司推脱得与西安交大没有让任何关系。所以,他死活都要否认《焦点访谈》定性的“这是1998年由陕西省纪委专门为李连生等人的技术成果而成立的企业”】,盖了财务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弄虚作假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王书记一当将泰德公司和西安交大划清界限,他便正义凛然的强调,这是另外一个合作单位“泰德压缩机公司”弄虚作假,该企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至于该公司的李连生总工、和束鹏程董事,则没有弄虚作假、也没有法律责任要承担。看看王书记推脱得多么巧妙!

而在调查过程中,该企业并不愿向学校提供当年的帐务(王书记对于他与造假者“故意去无关的“泰德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所谓的调查且把这种弄虚作假的调查,始终当成法宝用以欺骗省科技厅、欺骗科技部、欺骗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的种种劣行,不但不进行检讨,反而伪装成真去过(早不存在的)泰德公司一样,居然还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厚着脸皮指责和怪罪“该企业并不愿向学校提供当年的帐务”“真正是“不正派到家了!)因此,这个产品在转化过程中具体的投入、产出、利润等具体数据,学校无法获得第一手资料。根据分析,该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单一,当年处于亏损状况,而李连生在报奖材料中给出的经济效益数字很大,这又怎么可能?(王书记再一次的装腔作势,其实他心里清楚得很。)至于李连生本人,他介入该企业较深,(李连生不是“介入该企业较深”,李连生是该企业的始人也就是发起人,又是该企业的总工程师,书记把李连生描绘成客人,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当时还兼任其副总工程师(王书记吓的都不敢承认李连生是泰德的总工程师,苦心的贬为“副”总。目的就是为了将“不过是西安交大的一个加工车间的泰德公司,故意疏远为“另外一个单位”的撒谎,再撒的更加具有说服力而已,真正是煞费苦心啊!)具体情况应该非常清楚。经济效益证明虽非李连生出具但明知有水分却仍然拿它来报奖,其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请问,王书记给李连生戴上这种“其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帽子,岂不是委屈了李连生?

因为《焦点访谈》中的李连生,对此事却说得非常明确,李连生并没有承认他“明知有水分却仍然拿它来报奖。”党委书记替李连生兜揽这个罪名,并没有得到李连生的同意!

在《焦点访谈》里,李连生认为:“整体来说这个项目我们认为还是可以的,促进了中国在涡旋压缩机这方面的发展。”  他对在泰德公司的产业化,认为进展得非常满意。至于上报数值极大,与年检报告亏损之间的差别,李连生也没有承认“我已经看出有水分”;李说我因为不是经营企业的,我没有这个能力来说这个事情。)他不熟悉企业经营方面的问题!

总之:(1)《焦点访谈》采访后得出的结论是:“泰德公司是1998年陕西省计委专门为李的涡旋压缩机产业化而筹建的企业,该企业是只生产李连生的涡旋压缩机的一个企业。”

王建华书记则在北京坚决否认这种关系。他强调该企业是一个“合作工厂”,与西安交大工程中心没有同体关系,是另外的一个单位!

 

2)《焦点访谈》采访后得出的结论是:2004年该项目停产,亏损达82%然而荒唐的是,就在已经停产后的2005年,李连生又以该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焦点访谈》阐明:一个勒令李连生涡旋压缩机停产的企业,不可能荒唐的在勒令李连生的涡旋压缩机停产后的第二年,又用没有生产的涡旋压缩机的成绩,去给李连生申报科技进步奖!

《焦点访谈》清楚的得出结论:这种事,只有李连生才会荒唐的拿着停产后的涡旋压缩机的“成绩”,去骗取科技进步二等奖!

 

王建华书记则强调:

李连生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取得的经济效益证明是由合作工厂出具的,李连生明知有水分却仍然拿它来报奖,其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妄图替李连生开脱掩盖亏损、伪造盈利、故意弄虚作假的罪责。

给李连生戴上一顶“被企业欺骗,审查不严,上当受骗”的小帽子!

 

3)王书记认为承认:李连生明知经济效益是假的,还使用的“失察”,没有什么大错;

但他坚决否定《焦点访谈》采访后确定的结论:“李连生在涡旋压缩机已经被企业勒令停产的第二年,还荒唐的去申报科技进步二等奖。”  因而,弄虚作假的经济效益证明,肯定是报奖获益人——李连生总工程师所炮制的。所以书记要坚决否定!

 

相关专题:六教授举报李连生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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