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有什么诚信》
2011年3月7日,王书记向华商报这样说:
【其间,李连生到法院告那几位举报人侵犯他的名誉权,因为举报人在网上说他是大骗子。这一告,全国的媒体都关注了。学校当时压力很大,最后通过私下做工作让李连生撤诉。】
2011年3月15日,王书记向科学时报又那样说:
【举报人建立博客,将李连生事件向社会公众发布。李连生自认为名誉受损,一度反将举报人告到法庭。最终法院建议撤诉。而在案件审理阶段,为了避免干扰法律介入,学校只能暂停相关处理工作的开展。】
第一、
仅仅8天,王书记对“两个所谓的原告为什么撤诉”,便有两个版本的两种说法:既是“法院建议撤诉的”;又是“学校当时压力很大,最后通过私下做工作撤诉的”。究竟是什么人主张撤诉的?
足见,任何一项重大的事件,在王书记嘴里,都如同脱缰野马一样,可以信由他随随便便胡说乱道的!没有一句真实话。
王建华书记为什么不敢实话实说?因为他怕说“在党政领导人的劝说下而撤诉”,会引起群众必然的下列怀疑:“那么,起诉时,西安交大党政领导,有没有做工作?”
第二、
即便说到“最终法院建议撤诉。而在案件审理阶段,为了避免干扰法律介入,学校只能暂停相关处理工作的开展。”此处,王书记还是谎话连篇:
因为,正是在法院进行庭审之际,他那里来的“为避免干扰法律介入”的认识水平和道德水准?恰恰就是他,在与两个造假者密谋之后,偏偏向法院递交了两份证明公函,证明李连生和束鹏程在2003、2005和2007年所申报的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及教育部一等奖的三项报奖中,都没有弄虚作假。向法院提供伪证,真正的对法院的司法,进行强大的干扰!
向法院出具的两份伪证,所谓铁证如山的情况下,王建华书记居然跑到北京,大肆谎言惑众,欺上瞒下搅浑是非曲直。
他有什么诚信可言!有什么党性可言?
第三、
王书记既然解释起诉及撤诉的问题,为什么对华商报说:“李连生到法院告那几位举报人侵犯他的名誉权,因为举报人在网上说他是大骗子。这一告,全国的媒体都关注了。学校当时压力很大,最后通过私下做工作让李连生撤诉。”
怎么啦?怎么都变成李连生一个人起诉啦?都变成让一个李连生撤诉啦?束鹏程没有起诉,没有撤诉吗?
为什么向科学时报也是不敢触及束鹏程?而是只有李连生一人呢?
“举报人建立博客,将李连生事件向社会公众发布。李连生自认为名誉受损,一度反将举报人告到法庭。最终法院建议撤诉”;束鹏程没有声称他的名誉受到损害吗?
一律使用李连生一个人的名义说起诉撤诉之事。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起诉举报人的是束鹏程和李连生两个原告吗?
可见,为什么在被举报四年之后,束鹏程能够安然无恙的被王书记保护起来,让束鹏程和一般教师一样的“与西安交大严重造假案件毫无关系。”这是事实吗?束鹏程真的与造假案件无关吗?
假如束鹏程与造假案件无关,王书记为什么在法院起诉和撤诉过程中,故意不提束鹏程这位原告之一呢?李连生欺诈15万元;束鹏程向举报人敲诈12万元。与李连生相比,束鹏程只不过少敲诈3万元,他就不是主犯了吗!
网上有人说王书记害怕束鹏程副校长,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博主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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