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多數國人缺乏動物倫理學的基本常識。
常常有人以動物無法履行義務來否定動物權利。
他們預設了一個權利與義務必須對等的假定來為自己辯護。
問題是:
誰說法律權利與義務一定要對等?
一個弱智的孩子根本無法履行任何義務,但是他仍然有人權,仍然有權利。
動物無法履行義務,在邏輯上並不能推出動物沒有權利。
國人的對動物倫理學了解得太不夠了!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6-11 12:4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