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毅
求同存异建设良性学术讨论的文化 精选
2013-2-1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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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同存异建设良性学术讨论的文化
       我国学术界很少公开学术讨论,各种学术会议、学术活动也常因此而流于形式,甚至成为不良习俗的场合。
       2012年7月2日,我和清华大学的刘国松教授曾在《人民日报》发表“我们亟需正常的学术批评”一文,全文也在科学网博客刊出(“中国社会和学术界:公开批评过少,私下谩骂过多”,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237-588126.html)。
       我也曾于2012年11月19日在科学网博客登出“科学的争论”一文,依据文献介绍我在国外直接参与的一次学术争论(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237-634049.html)。
       我与中医研究院李连达、李贻奎两位老师争论张亭栋的工作,是一个意外,特别是内容本来与我的专业有距离。但因对科学史的长期兴趣,我在2011年曾读过张亭栋及相关文献,所以比较敏感。当然,也由于2012年已写过两篇有关学术讨论的文章,这样与李连达老师的对答就成为一个具体讨论试点。
       此次争论源起于我不同意李连达老师在2013年1月7日发文称“砒霜制剂治疗白血病问题,早在两千年前我国已经对砒霜的药用价值及毒性有一定认识,在古人经验基础上,近代科学家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砒霜(三氧化二砷)及青黛、雄黄(二氧化二砷)组成的“青黄散”可以治疗白血病,其后进一步将砒霜精制成三氧化二砷制剂,又经一系列制剂学、药理毒理学及大量临床试验,证实对白血病确实有疗效,陈竺院士及其夫人等专家对其作用机制作了高水平的研究并有重大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公认,使这个药在世界推广使用”。
       对此,我提出异议:“这样的说法,恐怕陈竺和陈赛娟都受不了。我相信,陈竺和陈赛娟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发现砒霜治疗白血病的最大功臣,他们肯定同意我的写法(见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237-478156.html),毫无争议的最大功臣是:张亭栋”。
       迄今,李连达、李贻奎老师发了12篇博文,我发了10篇博文(相关链接列于本文底下)。
       李连达老师于2013年2月15日称:“从整个研究过程来看:张亭栋教授“对癌灵一号”的研究有重大贡献,是“最大功臣”,“关键贡献者”,当之无愧,完全同意”。
       这是我和李老师都完全能够接受和认同的结论。因此,对于这场争论,我认为就可以了。
       至于李老师提出“张亭栋教授对“三氧化二砷”及中药砒霜未作研究,要成为“最大功臣”,“关键贡献者”,证据不足,需要提供令人信服的直接证据、科学证据,而不仅是主观推测,经验判断,或是各种各样的解释”,我与李老师的判断不同,对于学术争论来说,我们不妨存异。
       在这一点上,李老师曾指出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科的关继仁医生早在1958年就用砒剂治疗白血病,从而暗示张亭栋的工作不优先,而内科关继仁的工作优先。但我们重读关继仁的原文可以看到,关继仁治疗的是多种白血病,没有分型,并且关键在于关继仁报道的数据和结论皆称砒剂不能治疗白血病。如果李连达老师是说1996年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张鹏等的文章是第一次只用三氧化二砷,那么这一工作是进步,但其贡献不超过张亭栋的工作,不否定哈医大一附院中医科张亭栋等在发现三氧化二砷治疗APL这一工作整体中起了最重要的作用。
       在我看来,对于三氧化二砷的作用,整个工作的关键是张亭栋等研究癌灵一号,确定它有作用,并发现其作用是针对急性早幼粒白血病(APL),而且在1972年至1992年期间,文献记载这两个结论的主导者是张亭栋。张亭栋等的论文中,确实用了三氧化二砷和微量轻粉(氯化亚汞),但是:第一,轻粉含量极低,三氧化二砷与轻粉的重量比为100:1;第二,张亭栋等明确指出起作用的只是三氧化二砷。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哈医大一附院内科改变了其1958年认为砒霜无效的看法,转而相信三氧化二砷的作用,并用于APL,从而在1996年发表论文证明之。对哈医大一附院内科在1958年到1996年这一180度的转变,最合理的解释是文献记载的哈医大一附院中医科张亭栋等的发现:从1972年到1992年张亭栋与其不同合作者证明砒霜有用,而且应该用于APL,而不是对所有白血病都一样有用。
       所以,实质上,现在李连达和我对张亭栋工作的评价并无显著的差别。
       如果一定要认为哈医大一附院内科的工作变成对于三氧化二砷非常重要,会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因为张鹏等的文章是1996、而陈竺课题组沈志祥等用三氧化二砷的文章是1997,那么张鹏等在这一工作优先于陈竺等,对李老师最初突出陈竺等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因为还要再加一个人,那么就是张亭栋、张鹏和陈竺等的工作导致世界应用三氧化二砷。我并不同意这种判断,因为在张亭栋工作和文章的基础上,去除轻粉、只用三氧化二砷是重要、但比较容易的一步。
       对于我用过有些很不合适的文字,我在此向李连达老师道歉。我也感谢李连达老师提供几篇我以前不知道的有关砒霜的文献,我将在合适的场合引用。我相信,不会偶尔某个题目的争论而被无限放大,我自己肯定不会因此一件事情而自动不赞成李连达老师的其他言行。
       我希望读者中在成长中的学生们,接受我们的经验教训,将来在学术讨论方面比我们有进步。
 
{本文不再提问,而仅限于试答李连达老师最近的三个问题。
       1)  李老师的第一个问题引起很多不同的理解,不是很清楚问题何在。如果中药含已知化学分子,是否一直需要用中药制剂才算中药,受中药提示,后来用了化学分子,好像是中药现代化可以走的一条路,而不非禁区?如果李老师强调亚砷酸不同于砒霜的水溶液或三氧化二砷溶液,我收到国内外多封的email认为李老师恐怕无机化学有问题。科学院化学所的虞忠衡老师对此有解释,不仅李老师可以参考,也是语文和化学很差的我的学习材料。如果李老师是强调癌灵一号在三氧化二砷以外还有含量低于三氧化二砷一百倍的氯化亚汞,那么是一个问题,但恐怕不是特别大的问题;
       2)  国家批准、国际推广的都三氧化二砷,是很自然的,因为如果一个化学分子有作用,自然不用合剂。至于什么叫国际承认,国际文献引用的最早文献是孙鸿德、马玲、胡晓晨、张亭栋(1992),也是用癌灵一号,所以不存在它不为国际承认的问题。陈竺、陈赛娟、王振义多次先引用孙鸿德等(1992),后引用(或不引用)张鹏等(1996)。陈竺是向国际会议介绍张亭栋是发现三氧化二砷者,而不是张鹏。美国《科学》杂志的记者、《纽约时报》的记者也都是介绍张亭栋的原创发现;
       3)  其他人用纯的三氧化二砷是继续张亭栋的工作,这些工作值得发表,但还是后继工作。张亭栋在1972到1996年间用癌灵一号并明确指出其中起作用的是三氧化二砷,同为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内科1958年结论错了、1996年的工作在张亭栋工作之后,除了用药不含轻粉以外,其他模仿张亭栋的工作,而且制剂与张亭栋等的来源一样,皆为同一医院药剂科。}
 
       另简答投资家王进先生的文章:笔者从不否认哈尔滨其他医生的作用,而是手头缺乏可用的资料,欢迎其他人多写。目前只能以科学评价的常规,依赖文献记载确定工作和贡献。科学评价常规是按公开刊物发表文章的先后确定优先权,不按私下记录,也不采信无凭的口说。
       假如按王进目前的说法,似乎其他人没写、也没发表科学论文。王进访谈过程中有人所谓“张亭栋笔头子快”是不科学的说法。医生如果进行科学研究,也需要与科研工作者一样意识到自己工作有何科学创新成分,对治疗方案进行合符科研规范的设计,收集数据和资料,对它们进行科学分析,并总结规律,公开发表结论,这样不仅可以与世界其他医生分享其经验,而且可以被检验,才能作为科学工作被评价。如果还有其他医生进行了科学分析,当时公开发表了科学论文,王进可以将收集的文献提供给大家,以便被推广、分析和评价。写不写文章不能用是否在乎荣誉来说,不写文章,如果是正确的方法却不能推广,不能使更多病人受益。如果是不正确的方法,不能在同行读其文章后进行实践的检验后而得以纠正。王进先生应该没有这个意思,但读者中初入门的学生、或日常不做学术研究者不能引申认为写文章是在意荣誉、不写文章是高风亮节,如果这么想,可能是中国古代小作坊思想作祟。如果现代社会还提倡所有医生在发现新的药物或治疗方法时都不用严格的科学检验,都不发表文章,那么就没有作为科学的医学,广大患者就只能找某个特定医生去要偏方秘方,如果这样,恐怕不仅不是不要荣誉,可能还是过分索取利益。
       如果无论文作为科学贡献被评价,但有其他未公开和未被检验的更多材料,可以作为科学史的材料。写科学史不同于科学评价,可以调查和使用内部资料。在我们2011年文章之前,无论是科学评价还是科学史方面,在国内有--但极少--重视张亭栋等人在哈尔滨的工作。如果有人补充我们的文章是好事,有文献、实验记录、录音、或其他资料更好。如有论文可以进行科学评价,如无论文可以作为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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