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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换届选举观察(1):选举的前提

已有 3478 次阅读 2016-4-11 12:19 |个人分类:社会速记|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基层选举, 选举前提

中国农村两委每三年换届选举一次。我有幸作为威海某镇政府的一员,参与了2011年的农村两委的换届选举的工作,因此得以近距离观察中国的基层选举这一盛事,这也让我开始思考中国的选举问题。

当时整个镇共有21个自然村,涉及选举的有11个村,其他都改为社区了,因此省去了选举的麻烦。我参与了其中的七个村的换届选举,当然不是所有村庄的全过程,因为我不是包村干部,但选举的每一个环节我都参与了。在此根据我的观察,我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关于选举,我认为它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只有满足这些前提条件的情况下,选举才能发挥其有效作用,起到增强权力合法性和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但显然中国的农村选举不具备这些前提。尽管这种选举也会选举出来村干部,而且选举出来的有的也做的不错。但我还是觉得这种选举是很不够格的,因为它连选举基本的条件都不满足,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农村矛盾积累的源泉。

第一,选举应该是以具有血缘关系的群体降低到不影响选举结果,甚至可以忽略为前提的。显然中国农村是绝大部分是以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因此不具备这一前提。家族对选举结果的影响非常之大,甚至会激发家族之间的矛盾。而且在最后选举村民小组长的时候,因为没有候选人,很有意思的是基本上都是选举自家人、关系比较好的人或者左右邻居,导致投票非常分散。有些时候都选不出来结果,还需要二轮、三轮投票。所以我认为至少一个县(镇)的规模才适合搞选举,即一个有血缘关系的自然村不影响选举结果的规模。

第二,选举应该是以私产占大多数为前提的,即当选者是靠选民的财产让渡过日子的。显然,中国农村也不具备这一基础。中国当前的村民委员会是由人民公社遗留下来的生产队转化而来。虽然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经济职能,但是它依旧控制着村里的集体土地这一最大经济生产资料,而且有的村还有很大的村办企业和集体资产。这些都是缺乏产权实体的资产,集体是虚位的。请问,谁能代表集体?而且村委会办公靠的集体资产、镇政府转移支付等,工资也不指望村民发。因此,村委会成员不用指望村民养活他们。所以,村民选举完以后,也就没村民什么事了。

第三,选举在当前是有成本的,显然我们也忽视了这一前提。在过去农民就是种地,很少有去城市打工的,实施起来尚可行。但现在一定是富人才会待在农村,不必离开农村靠打工过日子。现在农村家庭打工的收入已经占据整个收入的一半以上了。因此,参与选举的人一定是富人,没有足够的财富积累,两三个月的误工费对农村人是很贵的。而且,有意思的是,由于现行选举法规定了参与投票的人数必须过半,导致了为了凑齐投票人数,镇上会给予前来投票的人一定的误工费。不然很多人根本不会来,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根本就不关他们的事。

我想,有了这些基础,才会有真正的选举。至少,基层选举法是需要修改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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