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5
在野外一周,不能上网。今天看到“科学网”讨论博士生待遇与农民工待遇问题,对某些观点我有些冲动。没有细看博友文章,也没有时间展开,择要说一点我的观点。
把博士生与农民工相提并论是社会发展方向的丧失。
首先,“农民工”本身不是正常的身份认定,“农民工”本身是工人,由于我国政治改革的迟钝没有赋予他们工人的权利,我们的改革必须为消除这种或多或少的“二等公民”而奋斗的,实际上政府从把农民工叫为“盲流”到为农民工讨工资就是这种努力。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是我国改革的缺失。现在不去千方百计提高农民工的地位,反而号召博士生向农民工学习。这是历史的倒退,是对“人权”的侮辱。有人说“美国农民工比博士地位高”是信口雌黄,美国没有中国这种公民身份确定但是没有城市居住权和工会参与权的农民工,哪来比博士研究生地位高低的问题。
其次,中国社会还在落后,人力资本是优势,没有丰富的金融资本控制世界经济从而食利,因此国家发展还需要精英发挥作用,特别是创新作用。博士研究生是我们的准精英,他们需要体面的生活才能发挥创新作用,才能有爱国热情。把这种具有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作为社会普通劳动力给予报酬,是违背经济规律的。
一个博士生导师,从根本上就不应该要求博士生与农民工相提并论,国家更不能以“平等”的名义“一视同暴”地对待自己社会的创新力量。
一个博士生导师,没有能力支付博士生生活费,应该停止招收博士生;不应该让他们向农民工看齐。
国家的科研教学投入,应该明确提高支付博士研究生生活费的比例,不能够见物不见人。。
相关专题:博士生与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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