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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已有 5872 次阅读 2016-8-31 07:08 |个人分类:休闲阅读|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读后感, 萨特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其实是篇文章。过去读过很多次,最早是在本非正式出版的铅印《西方文论选》之类的书中读过。前些天写到萨特,便找到那本书重新看看。上海译文版的书,很薄,而且附加了篇萨特的访谈,《今天的希望:与萨特的谈话》,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二的篇幅。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通俗地阐述无神论存在主义,尤其侧重在社会生活方面。核心观点是“存在先于本质”,意思是“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这种观点强调选择及其责任,“存在主义的第一个后果是使人人明白自己的本来面目,并且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担负起来。”前半句话,其实是许多学说的共同主张,甚至包括禅学,只是对究竟何为本来面目以及如何认识有不同理解。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不完全是个人主义,“当我们说人对自己负责时,我们并不指他对自己的个性负责,而是对所有的人负责。”换言之,其核心思想“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质”。“通过自由承担责任,任何人在体现一种人类类型时,也体现来了自己”。更直白解释,“是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而且这种可能性是永远存在的,即懦夫可以振作起来,不在成为懦夫,而英雄也可以不再成为英雄。”我们这代人,在八十年代,很容易对这种主张有共鸣。

该书为一些人们熟悉的词汇赋予特定的含义,这很容易产生误解。例如“痛苦”,存在主义所谓“人是痛苦”,其实是说,“当一个人对一件事情承担责任时,他完全意识到不但为自己的将来做了抉择,而且通过这一行动同时成为全人类作出抉择的立法者在这样一个时刻,人是无法摆脱那种整个的和重大的责任感的。”又例如“痛苦”,是指“我们只能把自己所有的依靠限制在自己意志的范围之内,或者在我们的行为行得通的许多可能性之内。”

过去对于存在主义不是很佩服。本质上,似乎是种伦理学,而非哲学。我年轻时觉得这类学说格局太小,用现在的词汇,有些low。试想一下,好比老子只说“弱者道之用”,而没有前面的“反着道之动”。应该说,《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对我有这种看法,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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