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乃基
李曙华老师在“科学原创性如何可能?”(载《文史哲》2006年第二期)一文中,引用爱因斯坦的两段话来论证科学原创性。
爱因斯坦说:“只有在自由的社会中,人才能有所发明,并且创造出文化价值……”,更重要的是“科学的发展,以及一般的创造性精神活动的发展,还需要另一种自由,这可以称为内心的自由。……这种内心的自由是大自然难得赋予的一种礼物。”显然,外在环境的自由与内在的心灵自由是创造性直觉产生的必要条件,而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内在自由才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创造能力,是使心灵的自由创造得以孕育的摇篮,是每个人创造性直觉得以显现的直接源泉和“天地”。
爱因斯坦提到了两种自由,即外部社会的自由和个人内心的自由。
外部社会的自由已经说得够多了,但似乎还有必要再说几句。
在先的,或者说作为自由的基本前提、然而却往往被忽略的一条是,经济上完全的自立。如果基本工资十分有限,不得不通过课题、项目、奖项之类贴补,那么,研究的动机、方向,甚至路径都可能被扭曲。参见:学术知识生产的路线图:什么样的河床,流淌着什么样的河流?现在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如此。得以维生,但并不体面甚至公允的工资收入;与此同时,本应用作工资的资金被集中到各个“部”里,设计成形形色色的课题和奖项,权力及其意图由此得到贯彻,由此被调动的“积极性”,被创造的“知识”,到头来很可能只是泡沫和浮云。
至于思想上的禁锢就不去说它了。
有人高调要求,科学家在强大的外因作用下守住底线。这固然不错。然而,这样的“操守”,这样的内外不一,难道能求得内心真正的自由吗?由此可见,外部社会的自由,实际上是内心自由的先决条件。当然,不排除个别圣人能够做到这一点,但圣人不是人。
在上述条件下,内心的自由,除了做人的底线之外,就是不被任何先入之见支配,没有任何牢不可破的观念,时刻准备接受新事物和新观念。有一个隐喻和两句话值得牢记,前者是柏拉图著名的洞穴说;后者,其一是罗素所言“我是不会为自己的信念去死的,因为我不能肯定自己是对的”,其二是,世界永远比你我所以为的更大更复杂(佚名+本人篡改)。
所谓内心的自由,在逻辑层面上是思维的松弛。博主的感受是,一整天的逻辑、僵化和紧张,只有清晨醒来似睡非睡之时,思想方信马由缰。这还是在浅层次,在深层次,内心自由的核心则是自我怀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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