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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争论与食物体制
武夷山
美国科学院、工程院、医学院出版的Issues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季刊2017年冬季号发表科学哲学家、科学元勘学者Daniel J. Hicks的文章,Scientific Controversies as Proxy Politics(作为政治代替物的科学争端),文中讨论的一个案例是转基因(下文中,“转基因”有时候记为GMO)争论。下面编译这一部分内容。
2012年,我获得博士学位不久,就当选为印第安纳州北部一个地方性食物合作社理事会的成员。该合作社的许多成员持环保主义者观点,也有许多成员是当地大学生物系的老师或研究生,这些学院派成员与非学院派成员在绝大多数问题上看法一致,而在转基因问题上针锋相对。学院派成员认为,转基因技术是强大的工具,能增加产量,少用农药与化肥。他们并不认为,合作社需要刻意地支持转基因,但对“转基因技术不利于环境”的看法很不感冒。合作社其他成员则坚决反对转基因,要求合作社货架上绝不出现转基因产品。
当仔细研究GMO争端后,我很快就发现,这并不是“进步的”科学家与“反科学的”环保主义者之争,因为双方有很多共同立场,比如都愿意消费本地生产的食物,都支持少用农药与化肥的可持续种植方式。双方都不喜欢所谓“大农业”或曰工业化的农业。另外,科学家阵营也不是铁板一块,有些生态学家对转基因也疑虑重重。
由于争论双方都有科学家,所以这不是“无可争议的科学事实”与“无知和恐惧”之争。检验食物或化学品是否安全的标准方式,是在严格受控的条件下将这些东西喂养实验室老鼠90天。但是,老鼠并非人,受控的实验室饮食与人们平素所吃东西并没有很好的对应关系,90天的试验期也测不出连续几代人吃GMO食品可能发生的问题。因此,即使在拥有名校生物学或毒理学博士学位头衔的科学家当中也有人认为,目前的标准测试方法很不可靠。同样,我发现,在谈到GMO的效益时,双方的科学家在引用不同的文献。
我的结论是,将GMO争论看成科学家与公众之争,或是事实与情绪之争,都是很糟糕的。这两种框架关注的分别是“谁涉入了争论”和“他们是如何论证的”,但都犯了经验性的错误。一个更好的框架应该关注“利益攸关方有哪些”?参与争论的人到底关心的是什么?双方认为,GMO会带来什么效益,引起哪些损害?一旦我们厘清了这些主导性的分歧,我们才较有可能设计出虑及双方关切点的政策妥协方案。
我认为,GMO争论的主导分歧是农业社会学家所说的“食物体制”(对食物生产进行组织的政治方式和经济方式)上的分歧。如今,特别是在北美,处于支配地位的食物体制将食物看成商品,将食物生产看成生意。生产食物就是为了在全球市场上销售,因此,主要看重食物的经济价值----产量多少,生产成本多高,等等。在这一体制中,有机农业也有一席之地,此时的农产品属于精品,用高价卖给富人。GMO有着增加产量、减少成本的潜力,既能养活很多人,又能增加某些人的利润。因此,GMO与现行体制很契合。
在我的经历中,很多GMO支持者都简单化地认定,这一市场化的体制是生产食物的唯一方式。但是,很多人拒绝这样的假定。他们想象出另外一种食物体制,此时主要看重食物的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而不是经济价值。这一视角是从根本上反对使用化学杀虫剂的。换句话说,围绕GMO的很多争论其实并不在于GMO是否致癌,甚至不在于GMO自身,而在于食物体制与文化体系、经济体系和生态体系之关系方面的哲学分歧。GMO只不过是这一深刻的哲学分歧的替代物罢了。
认识到GMO争论是对立的食物体系之争,就能摆脱“科学与反科学之争”的框架。别的不说,现在我们应该能认识到,即使有了对GMO食品安全性的更好检验方式,也解决不了深层次的哲学、经济学和生态学分歧。我们需要更广泛的知识,尤其是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明确地回答:我们应根据什么样的价值观,建立什么样的食物体系。这个问题单凭科学证据是无法回答的,尽管科学证据不可少。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在政府和公民社会的不同层次上进行政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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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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