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孝良
噪声法二十年大修订,建议尽快出台细则发布噪声指数
2021-8-18 21:13
阅读:310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噪声污染防治状况也随之发生了重大改变,污染区域由城市扩展到了农村,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新型噪声源不断出现,室外活动噪声、室内噪声污染也日益多发、多样。环保热线举报平台中噪声投诉长期居高不下,位居各污染要素的第2位,仅次于大气污染。


根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7日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其中草案针对当前噪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分类管理,同时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对个别条款作出修正。20多年来,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的形势已发生了重大变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需修改完善。


噪声污染防治最主要的就是源头防治,因此建议新的噪声法实施之后,一定要有类似水和大气治理方面具体的执行措施,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举措就是要发布噪声指数,并且把这个指数纳入到气象指数之中,每天面向公众进行播报。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城市居民的普遍关注,只有民众日常关注噪声问题了,其他噪声监测和治理方面的举措才能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这样不仅可以加速噪声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可以解决噪声治理过程中的可持续运营问题。噪声问题毕竟不能老让政府投钱,或者让运营商投钱。若是让政府每年投钱防治噪声,这个压力还是非常大的。有了噪声指数,每年的噪声治理建设和运营这件事情,就能够更好的与智慧城市的治理结合到一起。


噪声指数发布以后,建议噪声治理工作可以融入智慧城市规划,从城市规划设计开始就进行布局,同时也要考虑农村的噪声污染问题,从全社会治理方面来减少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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