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可真
中国人权与自由事业的成绩、忧患与出路——从是否准许游客留言谈起
2010-8-6 18:36
阅读:5031
标签:博客, 科学网, 人权, 游客, 自由
 
 
有博友在评论中向我提出建议,可以考虑不让游客留言;又有博友最近发文向科学网编辑部提出建议,必须实名登录,禁止游客发表评论。

我的态度是:别人怎么说我管不了,嘴长在别人头上,他要说话是他的事,但对别人的话如何回应是我的事,互相影响嘛!
 
我主张一切人都有按一定共同体的行为规则来自由地发表言论的权利,由此必然导致一个结论:人人都应该尊重其共同体的行为规则,人人都应该尊重别人按其规则发表的任何言论。
 
科学网既然公开标注“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则“使用文明用语”就已经成为这里的一种言语规则,是任何到科学网上来的人都应该尊重和遵守的,照理都应该按这个言语规则来发表言论。有的网友在我博客上发表了明显违反这个规则的言论,我提出相应的批评,这是合情合理的,“来而不往,非礼也”嘛。
 
但是,我并不主张不让游客留言,更不主张禁止游客发表评论。任何一个社会共同体中都会出现违背其规则的言语和行为,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常态现象,因而是一个人人应该面对的现实。回避这个现实是不明智的,对自认为不正当的言语和行为适当地作一些“口诛笔伐”,以尽到自己对维护这个共同体的正常生活秩序的责任,这是一种可取也应取的选择。
 
我由此想到,在我国网络上,只要不是恶毒攻击政府或政府领导人,不是用扇动性的言论而企图“闹革命”,而是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理性地、如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或陈述客观的事实(不包括泄露国家机密),以图改善社会和人心,就没有什么值得可怕的,不应该禁止网民发表这样的言论。如果其中有些言论属于明显违背公德的脏话、下流话,可由网站或博主自主地删去;如果有些言论与主流观念不合,则负责宣传和捍卫主流观念者可以针对这些不入主流的论调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而不应是采取禁止发表这些言论的“弥谤”手段。
 
依法开放言路,充分尊重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充分尊重属于这种公民自由权范围内的自由言论,这是保护人权的重要措施,并且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应该看到,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在依法开放言路方面大有进步,这在包括科学网、人民网在内的各大网站都有比较明显的体现,这是尊重公民自由权和保护人权的进步。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如实反映现实社会发展的公民,应该能看到这种进步,对所看到的这种进步,理应给予承认,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进一步推动这方面的进步,使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稳健地向前发展。
 
最近看了关于南非前总统曼德拉的传记性电视片,深为曼德拉为人权和自由而进行无私英勇的奋斗及其奋斗过程所充满着的理性精神、民主精神与和平精神所折服。我认为,中国的官员和一般公民都应该向曼德拉学习,学习他为实现人权和自由而长期英勇无私地、不屈不挠地进行斗争的奋斗精神,吸取其斗争方式的理性精神、民主精神与和平精神。
 
人权和自由是每个人的事业,它们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少数救世主恩赐给其他人的,而是靠每个参与和创造他自己的人生和他的共同体的历史的人共同奋斗的成果,而且需要所有这些人对于其奋斗过程中所取得的每一点成果予以珍重、爱惜和维护。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传统,即由于家国同构的等级社会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所造成的与现代人权观念格格不入的特权观念和与现代自由观念格格不入的任性观念。
 
特权观念在政治领域的突出表现就是,总有一些人自以为具有天赋的和不可被他人所剥夺的神圣权力来领导和支配其他人,而其他人只能且理所当然应该接受这些人的领导和支配,并且理所当然不具有监督、限制和约束这些人的政治权力的权利。这种特权在认知领域的突出表现则可用一句话来加以概括,即“你算老几,轮得到你说话?”这意思就是只有“老大”说话才算数,其他人说话都不算数。这种“老大”说话才算数的话语特权观念,是政治领域中的等级制和与之相应的特权存在的集中反映。
 
任性观念的具体内涵在于:自由就是享受不受外来约束的绝对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是如老庄所说的“道”那样“自本自根”、“独立不改”,既不受他人行为的制约,也不受任何规章制度的制约。这是一种“无法无天”的绝对自由观,它的消极表现形态是如庄子那样追求无知无欲、无名无功的逍遥之境,做一个“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的游世隐士;其积极表现形态是如李逵那样只认亲娘老子,其他无所顾忌,造起反来是只图自己杀个痛快,平时只服对他有恩的宋江,而视之如再生爹娘,除了宋江这个恩人,再没有什么人也没有什么制度可以制约住他的任性行为。
 
在当今中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像宋江这样靠做好施“及时雨”而起家的“老大”,像庄子这样视无求于功名为至德的游世隐士,像李逵这样只服从自己的恩人管束的造反派,难道不是伺空见惯么?说到底,所有这些人物形象所代表的传统观念都是传统宗法等级社会的王权意识和小农意识。如果不破除这些观念,就不能真正树立起现代的人权观念和自由观念,从而与这种人权观念和自由观念相应的、作为这些观念的外化形式的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以及作为这些观念的实践形态的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和对每个人的人权的自觉维护,就都难于体现和实现。
 
当我们自觉地意识到自己国家文化传统的这些缺陷并且还想追求现代意义上的人权和自由时,难道我们不应该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中自觉地尊重与自己打交道的每一个人的人格和权利做起么?
 
如果身为一个中国学者都不知检点自己平时的一言一行,在科学网这样的地方,连科学网“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这样一个规定都不放在眼里,不想受很容易就能做得到的这个规定的约束,只顾自己痛快地乱发一些攻击性的评论来对他人调侃一番甚至污辱一番的话,我们每个中国人的人权与自由事业还会有多少希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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