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所不能和科学之所能——答陈儒军
2010-7-5 01:26
阅读:3784
标签:哲学, 科学
丛远新:《科学网批评,该科学至何等地步?》
发表评论人:chrujun [2010-7-5 0:42:04]
老周那篇博文我没有推荐。我觉得那是一种强词夺理的说法。玩哲学就是这样玩。 红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红的。 都能说出道理。
本博主回复:
您能说说我那篇文章到底“强词夺理”在哪儿吗?
——附:
发表评论人:lix [2010-7-4 16:54:13] |
不过,“含沙射影”本义是不好的。陈安兄已经用“白马非马”辩解了。可真老师谈的是对事不对人之类,没有必要另外定义一个“含沙射影”。 博主回复:看来在用词上用“白马非马”的确要比“含沙射影”好。 |
发表评论人:[游客]指名道姓反而显得真诚,含沙射影好似小人作风。。。 [2010-7-4 17:56:08] ip:115.156.196.* |
指名道姓反而显得真诚,含沙射影好似小人作风。。。有种的就拿到桌上说,只要自己觉得有理,有什么怕见光的呢? 博主回复:可用“白马非马”来取代“含沙射影”一词,能更好表达本文的观点。 指名道姓反而显得真诚,这要看是什么情况了。按中国的人之常情,除非是表扬人家,在公开场合指名道姓是不合适的,即使是真诚的也不合适。当然,如果是学术讨论,针对对方的学术观点进行批评,并且指名道姓,这又另当别论了. |
如果“都能说出道理”,那就是哲学,这也是哲学与科学的共性所在——科学无疑亦是讲道理并能说出道理的。
但是,“红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红的”,这是不能归于哲学的。
实际上,哲学根本没有能力做到“红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红的”;
倒是科学有能力做到“把红的变成白的,白的变成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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