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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与“人才”不可混为一谈——再驳“人才市场”概念

已有 7074 次阅读 2010-4-5 02:02 |个人分类:人生.世相|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人才市场

拙文:《以买卖的还是人才吗?——驳“人才市场”概念

发表评论人:bridgeneer [2010-4-5 0:21:01]     删除  回复

所谓人才市场也就是劳动力市场,labour market在google上有5,720,000 条结果。市场买卖的是劳动力的价值,如果这也看作人贩子勾当一样,那也是知识分子自己作践自己的又一种体现

博主回复

“labour market”是“劳动力市场”,不是“人才市场”。“劳动力”和“人才”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我们可以说“尊重人才”,但不能说“尊重劳动力”,只能说“爱惜劳动力”。人才是人,劳动力是物,二者岂可混为一谈?把劳动力和人才混为一谈,这至少是非逻辑思维。这种非逻辑思维,导致把人才也当作物来看待,而且由于其概念的混淆,导致人们在事实上把人才当作劳动力来对待,用金钱来买卖人才。由于劳动力是可以计时计量地买卖的,于是,把人才当作劳动力来买卖时,人才也就被计时计量地买卖了,并且在对待人才的态度上,“尊重人才”就变成了“爱惜人才”。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人才不是“爱”(爱惜)的对象,而是“仁”(尊重)的对象。这里的问题不是简单的名词问题,而是概念问题,是思维问题,认识问题。概念、思维、认识是指导实践的,概念不清,思维混乱,认识错误,必然导致实践失败。

补充

人才是作为劳动力的主体而存在的人的整体,不仅包括他的劳动力,更包括他的人格、意志、自由等人性要素,这些人性要素是绝对不可以出卖的,如果他出卖了自己的人格、意志、自由等等,他就不再是人才,而是物材了。正因为如此,才存在着一个尊重人才的问题。对人才的尊重,其意义不只是受人尊重,也包括人才本身的自我尊重,即所谓自尊自爱。这两方面的尊重,本质上都是对人才的人格、意志、自由等人性要素的尊重。

劳动力只是人才所具有的一种力量,包括他的自然力量和知识力量,这种力量是他本人所拥有的一种资源,他可以出卖这种资源,让他人来支配这种资源。人才是否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是人才凭其自我意志决定的,他是为了实现自己的自由才会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并且也仅当他是一个自由人时,他才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必要首先解放人,使人获得自由,在自由人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形成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劳动力市场,因为资本主义市场不是封建主义市场,封建主义市场常常是欺行霸市的黑社会势力横行的场所(这是旧上海滩经常可以看到的情况),资本主义市场却是理性而平等交换的场所。人的自由、平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要历史前提。

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后发的资本主义,是起步于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之必要前提的人的自由、平等还几乎无从谈起,所以,资本主义一经在中国运作起来,以自由人为前提和基础的劳动力市场就无以形成,而只能形成所谓“人才市场”。“人才市场”概念正是在中国尚且缺乏自由人的历史前提下形成的,这个概念是反映了中国社会中人的自由、平等尚未具足的现实状况的,而不仅仅是由于人们的非逻辑思维和认识的模糊所造成的。



人才引进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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