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与理的客观差异决定了我们要做到“合情合理”是不可能的,“合情合理”的追求只是主观的一厢情愿罢了。
现实生活的情况恰恰是,“合情”即非“合理”,“合理”即非“合情”。这就是“情”与“理”的矛盾,正是这无可回避的矛盾,决定了我们永远都不能不承受精神的痛苦。
对个人而言,“合情”是意味着个性的自我张扬,“合理”是意味着个性的自我克制。孔子自称其“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说他到了七十岁,终于达到了个性的自我张扬(“从心所欲”)与自我克制(“不逾矩”)的完满统一。然而我怀疑孔老夫子说这话时已不求上进而但求自安了,为求自安而以“不逾矩”作为其“心所欲”,所以能“从心所欲,不逾矩”也。
一个要求上进的人,其心必求创新,故其“欲”必不合“矩”。在“欲”(个性)与“矩”(共性)相悖之情形下,个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不顾是否“逾矩”而“从心所欲”地我行我素,要么“不逾矩”地“克己复礼”。但无论是何种选择,个人都不能不承受精神痛苦——选择前者,则不免要受到来自社会之“矩”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所必然带来的某种惩罚之苦;选择后者,则不免要承受因自我克制心所欲所必然造成的内心压抑之苦。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个人的自由其实只是可以在两种苦——外来的惩罚之苦与内心的压抑之苦之间进行选择而已。就此而论,中西文化的差异似乎是显示在,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倾向于为逃避外来的惩罚之苦而宁肯承受内心的压抑之苦,西方文化的价值取向则是倾向于宁可接受外来的惩罚之苦也不愿承受内心的压抑之苦——换言之,前者是倾向于选择个性的自我克制,后者是倾向于选择个性的自我张扬。这种差异看起来似乎是前者肯定个人自由,后者肯定个人自由,而其实只是其自由观念不同而已——前者以个性的自我克制为自由,后者以个性的自我张扬为自由。
从理论上讲,上述两种自由观念都各有利弊,它们应该统一起来而达到互补,但在现实性上,要达到其互补是难乎其难的。至今中国人已普遍从理论上接受了西方的自由观念,但实际上却仍是贯彻本土传统的自由观念——嘴上高调追求个性自我张扬的自由,却不甘相应承受外来的惩罚之苦,是何其自相矛盾也。说实话,我们大家都或多或少生活在这种自相矛盾的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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