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周可真 苏州大学哲学教授

博文

人类的“命”与“运”

已有 4409 次阅读 2009-5-3 14:46 |个人分类:散文.随笔|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创造, 毁灭, “命”

       在我刚转发的博文《流感病毒频频爆发,人为阴谋?(转)》下,曹广福兄评论说:“完全有可能!”我回复道:“由此看来,科学真是很危险的玩艺儿。” 接着又想了很多,这里把自己所想如实道来,未必正确,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科学真的很危险, 如果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制约科学活动的话,总有一天,人类会毁于近代以来为其自身所一直崇尚的科学!

       这使我想到,辩证地看待一切的必要性。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好的,科学也不是绝对有益于人类的。科学也是于人类有利有弊的。实际上,正是科学的发展使人类逐渐认识到科学的不足。

        但是,看来至今人类仍未普遍认识到科学的不足。当全人类都认识到科学确有其危害性时,也许人类已无自救的办法,只能等待着上帝来审判了。

         我越来越感觉到基督教教义讲得有道理。

        人类被造出来,就是经不住外界诱惑的,以致终于不免偷食了禁果,获得了在上帝看来是完全不该有的智慧。正是这智慧,使人类终于成为能动地创造自己历史的人类,并且在这创造过程中,发展出了科学技术,依赖于科学技术,人类不断创造出连上帝都不曾想到要创造的新玩艺儿。

        这些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新玩艺儿,是上帝想要的东西吗?显然不是,它们只是人类自己需要的东西。人类需要这些新玩艺儿,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这种贪欲,就象当初人类被创造出来后偷食禁果的欲望一样,也是上帝所认为完全不该有的欲望。在上帝看来,在这种欲望支配下去偷食禁果和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来创造上帝所未曾创造的东西,这都是人类之罪——如果说偷食禁果是人类的“原罪”的话,那末,通过发展科学技术来创造上帝所未曾创造的东西就是人类的“新罪”。

       在“原罪”基础上不断犯“新罪”,这便是所谓“十恶不赦”了。但是,人类会自我意识到自己真的有罪吗?依我看,自宗教改革以来,新教徒的追求是越来越偏离基督教的本旨(原教旨),是以不断的犯“新罪”来“赎”自己的“原罪”——我读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而有此悟也。

       如果确乎如韦伯所说,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互相一致的,并且后者是源于前者的话,那末,资本主义就不过是新教徒所采取的以不断的犯“新罪”来“赎”自己的“原罪”这种“十恶不赦”的生活方式。

        中国固有的文化——无论是儒家文化,还是道家文化,其精神实质原是与基督教的本旨相一致的,然而自近代以来,却是越来越深受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影响。至于今日,中国的文化则已基本达到与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相契合的程度了。中国人已经并且正在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已经接受并且正过着以不断的犯“新罪”来“赎”其“原罪”这样一种“十恶不赦”的生活方式。当今全球性的问题,就是这种“十恶不赦”的生活方式问题。如果不能改变这种生活方式,人类的灭亡将为时不远。

       人类需要宗教。基督教、佛教、儒教、道教等等的宗教,其本旨和基本精神都是一致的,都是教人过一种顺应自然的生活。所谓“上帝”之类的神灵,不过是自然界的本体,也是人类自己作为自然界的产物的本体。人类不应背离自然界和人类自己的本体而自行其是。我所体悟到的《周易》的“无妄”之理和《老子》所谓“不道,早已”、“妄作,凶”之理,亦不外乎此。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孔子说过的一句话:“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孔子所谓“道”,我理解就是自然界和人类自己的本体。所谓“行”,就是人类顺从“道”;所谓“废”,就是人类背离“道”。在孔子看来,人类是顺从“道”还是背离“道”,这不是由人类自主的,而是由“命”决定的。人类发展到今天这样远离“道”而近乎要灭亡的地步,是人类身不由己的。人类最终自取灭亡,这是其“命”该如此,谁也救不了,就是上帝也没有办法——如果上帝有办法救人类,当初上帝就不必要把亚当夫妇逐出伊甸园了,而是完全可以把他们留在那里,就地解决问题——及时把人类获得的智慧收归上帝所有,不就得了?看来,上帝也不是万能的,他能创造人类,却不能管教好人类。上帝和人类一样都受“命”的支配——这个“命”是连上帝都无法把握的,他创造人类是“命”定的行为,他无法管教好由他所创造出来的人类,这也是“命”定的。

        总之,创造与毁灭,都是“命”。是“命”决定上帝造人、造物,也是“命”决定人类创造上帝所未造而终将招致自我毁灭——这一切都是“命”定的。

       只是中国文化中除了“命”的观念,还有“运”的观念。“命”是人类所无法把握的,人类只能由着“命”去做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要做的事,即《论语》中所谓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也。为什么“知其不可”却还要“为之”呢?因“运”之故也。“运”的观念使“知命”者相信,无论“命好”还是“命坏”,它们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其转化的条件就是“运”。这个“运”同样是人类所无法把握的,但却是人类可以期待的。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就是这种期待“好运”到来的“运”的观念的生动体现。

       在一切都由“命”决定的情况下,人类也只能期待“柳暗花明又一村”之“好运”的出现了。除此以外,人类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126-229626.html

上一篇:法理:博客言论也得小心用词(转)
下一篇: 忧患意识与纯正学问
收藏 IP: .*| 热度|

3 刘玉平 刘进平 CHAOGER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21 09:3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