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可真
学术造假的社会本质 精选
2009-2-6 02:17
阅读:8554
标签:学术造假

 

学术不允许造假,这不仅是科学的要求,也是人文的要求。科学求真实,人文求诚实,皆排斥虚假。这个道理对学术界的人来说,可能是尽人皆知的,至少是不难懂得的。但为什么还是有学术造假现象呢?看来不是认识问题。不是认识问题,那会是什么问题呢?是社会问题。

 

人作为自然界中的一种动物,按其天性是不会去造假的。动物世界的一切都是天性使然,哪有什么造假现象?造假是人类特有的现象——不是人类的天性现象,而是人类的社会现象。学术造假也是如此,也是人类的社会现象,而且自有学术以来,古今中外都有造假现象,只不过在当今中国学术界比较严重罢了。

 

尽管古今中外都有学术造假现象,但这里只是就中国的古今而言。

 

中国古代学术界喜好讲为学与为人的关系。当时的反对学术造假,主要是就学者的为人而言,是人文意义上的反对学术造假;反过来说,当时的学术造假,是人文意义上的学术造假,它表现为学者为人的不诚实,所谓假仁假义是也。时称假仁假义者为伪君子伪君子的学术被称为小人之学小人之学的特点是为人。与此相对,君子之学的特点是为己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之于人也(朱熹语)——君子之学是为自己修养得道而学,小人之学则是为夸耀于人而学。因其如此,君子之学是学而时习之,知行统一,言行一致;小人之学则是知行分离,言而不行,只把所学炫示于人,以求别人的赞誉。

 

小人之学在先秦时期就存在,老子之所以提倡“为道”而反对“为学”,以至于认为“绝学无忧”,从学术角度看,就是针对当时言而不行的小人之学太过严重而如此主张。显然,在老子看来,要彻底杜绝学术造假现象,唯有“绝学”才能达到;反之,只要“为学”,就必有学术造假现象。看来,老子是对当时学术界的造假现象无可奈何,无计可施,才愤然走极端而主张干脆“绝学”的,如此就省得学者们去造假了。

 

要之,从人文角度看,学术假造是由于知行之间、言行之间有差异、有矛盾的缘故。学术假造的人文本质在于知行分离,言而不行。笔者曾在《“真理”新探》(载《江海学刊》1999年第4一文中指出:“应该看到,在实践中不仅存在着知与行的矛盾,而且知与行本身也都各自包含着矛盾。就知而言,其内部存在着个人之知与社会之知的矛盾;从行来说,其内部也存在着个人之行与社会之行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当属知行矛盾范畴无疑。知行矛盾的解决,不仅意味着实现知与行的统一,也还意味着实现个人之知与社会之知的统一和个人之行与社会之行的统一。这里后两种统一,可以本质地归结为个人与社会的统一,即知行主体之间的统一或实践中人际间行动上、认识上的一致。而人们在认识上能否达成一致,取决于他们在行动上能否达成一致。如果在行动上不能达成一致,则决不可能在认识上达成一致。反过来说,行动上的一致,则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认识上的一致。”又说:“知行分离,是阶级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它在本质上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进言之,是一个利益关系问题。人们之所以不愿接受某种思想,不愿真正将它付诸行动,根本上是由于这种思想不反映其实际的利益和需要。”因此,从人文角度看,学术假造所反映的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其矛盾越是严重,其假造就越严重,反之亦然。

 

在同一篇文章中,还指出:“大凡意识形态,都只是一定阶级或一定社会集团的特殊意识,……科学真理则是反映人类的普遍的利益和需要的,是适用于全人类的普遍真理。因此,对科学真理的追求,即意味着对人类利益的追求,二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种一致关系表明:人们的利益关系愈是一致,追求人类利益的人就愈多,科学就愈能得到发展;反之亦然。在有阶级对抗的社会里,由于人们在根本利益上彼此互相冲突,他们都在极力追求着各自的特殊利益,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反映和服务于人类利益的科学真理的发展。对人类利益的追求,是科学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和谐的社会关系,则是科学昌明的基本条件。”因此,从科学角度看,学术假造的实质是在于蔑视反映人类的普遍的利益和需要的科学真理,进言之,就是不愿追求人类利益,而是追求学者自己的特殊利益。

 

总之,学术造假所反映的是社会关系不和。社会关系越是不和谐,学术造假就越是严重。春秋时代社会大动荡,社会关系极不和谐,以至于分崩离析,这就导致了学术造假严重到了使老子有“绝学”之想的程度。(按:周代的学术主要是关于“礼”的学术。)近十数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了中国社会内部结构的变革,这种变革导致其社会关系越来越不和谐,相应的学术假造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反对学术造假须从根本上下功夫,也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

相关专题: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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