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海良
强烈反对“明目张胆”地掠夺学生成果 精选
2012-12-1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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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反对“明目张胆”地掠夺学生成果

喻海良,2012-12-13

         有时候,从科学网上看到一些负面消息,真是义愤填膺。也因此,即使有时候很忙,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今天的科学网新闻头条,就让我有这样的想法。武汉一高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倒置评分”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研究生独撰;第一作者为学生,只能获得60%的评分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的又一次重大耻辱。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研究生独撰。”这一条,可能在某些高校存在。至少我知道东北大学规定导师第一作者等同为学生第一作者(非独撰)。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第一,导师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有时候是容易一些,特别是在“中文期刊”上。现在有些中文期刊很有意思,在投稿的时候就明确要求,如果是学生写的论文,要求导师第一作者。或许他们也是为了提高期刊的影响力。如果是因为这样,学生的工作也应该得到承认。第二,有些成果是老师和学生一起做的,想法是老师的,分析是老师完成的,学生只是工作的实施者。所以,如果老师起草了这样的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也是说的过去的。但是,也有必要承认学生在这论文中的作用。第三,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老师要评什么材料,自己要求学生把第一作者让给老师。对于这种情况,没有道理不算学生成果。最后,可以让导师帮助一些写论文困难的学生。的确,有很多学生真的写作能力很差。前几天安排一个高年级博士生帮忙写一个Introduction。这两天反馈给我,看了惨不忍睹。可怜我,当时还决定帮他一把,把论文的第一作者让给他,自己担任通讯作者。对于这种情况,算也是可以的。

           然而,学生第一作者有错吗?当然没有错。很多情况下,学生默默无闻地看文献,辛辛苦苦做实验,踏踏实实整理数据,认认真真分析结果,勤勤恳恳撰写论文,反反复复修改投稿。对于他们,写一篇好的论文,怎么也需要好几个月。投出去了,被期刊接收了。反过来,因为把自己放在第一而只能算60%的成绩。荒唐呀,荒唐。无耻呀,无耻。这样的评审制度,真是杀人不见血,损人不利己。

          对于这种评审制度以及他们学校研究生院老师的回答,我只能说:该校研究生院该政策制定人的脑袋被驴踢了。

         下面我说一下本人给该学校提供一个相对公平评价方法。

1)对于学生第一作者。一篇学术论文,有多个作者,将其中的教师全部去掉。如果只有他自己一个学生,算100%的贡献率;如果有两个学生,第一作者算70%,另一位作者算30%;如果有三个学生,第一作者算60%,第二个学生算25%,第三个学生算15%。如果还有更多的学生,就第一作者50%,其他,让他们平分。

2)对于导师第一作者,如果学生第二作者。和上面的方法同样,去处全部教师,在按比率进行分配。

3)对于前两位都是老师,学生排在第三或者更后,一律算20%的贡献率。

           虽然上面的方法,可能也存在一些弱点,但肯定比该校的方法明智很多,当然比率大学可以适当调节。

           在本博客最后,再呐喊两句。

         我们的很多老师,看到很多有潜力的人逃离科研。然而,我们的学校,现在保证学生的适当权益了吗?让他们对科研有更多的兴趣了吗?如果像该校一样,制定一些明目张胆的强盗政策,我肯定,在不久的将来,会让更多有科研潜力的学生对科研失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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