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喆
应使公交车等公共设施具备一键报警/警示功能
2018-11-2 17:09
阅读:9774
标签:公共设施, 一键报警

  

前几天重庆发生的公交车坠桥落入江底导致15人死亡的惨案原因终于查明,竟是车内的乘客因坐过站而动手殴打司机(司机有还手),干扰司机驾驶导致的汽车冲出桥栏坠入江中。这段视频在各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中迅速扩散,毫无疑问,迅速激起了一大片对该乘客谴责批判之声,在感慨其人素质低下之余,网络上也有很多人批评乘客的冷漠而没有上前劝阻甚至制服(围殴?)这名泼妇。。。

对于这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事件,作为围观群众,我们除了对事件的制造者予以谴责,至少还应该检讨我们自己的日常言行,不要犯类似的错误,甚至做一把勇士、在需要的时候勇敢地站出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外,更应该考虑有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能够减少甚至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在我看来,至少该做这几件事:

1、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及时正式公布对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作用。

3、为维护公共安全、尽量防止恶性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条件。

对于第1点,应该已经在做,关键在于是否已经达到了应有的力度,是治安处理还是起诉。

对于第2点,很多案件发生后会在一些新闻途径中看到报道,但宣传的力度不够,尚无法完全起到警示作用,还应该结合公共设施的具体情况,以张贴宣传画、公益广告视频等方式,提醒群众加以注意,例如明确告知乘客,言语或行为干扰公交车司机驾驶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等。

对于第3点,我的具体建议是在公交车等公共设施上全面安装一键报警设备,我用“公交车”和“一键报警”作为关键词搜索了一下,发现这个技术不但有了而且已经有所使用,实际面临的或许是其是否已经全面普及以及使用层面的问题。我们对公共安全相关事件报警的一般理解,是发生杀人、抢劫、伤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或出现其征候的情况下报警,这类案件通常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其伤害规模是有限;相比之下,纵火、投毒以及无具体目标对人群的袭击的伤害规模会比较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对于这两类犯罪行为,司机无疑都会选择立刻报警。

然而,类似这次重庆的公交上乘客殴打司机导致的坠江案件,最初很难判断是否需要报警,因为开始似乎事儿很小,而后果却不可思议的严重。这种情况下,如果公交车上具有一键报警及提示功能,在司机遇到难缠的乘客时,不妨明确给TA讲“你这样闹我就只好报警了”,然后按下报警提示键,将车内语音画面及基本数据(车辆位置、车速、乘客人数等)传送到公安系统中,同时在车厢里播放“立刻停止对司机的骚扰,否则将面临XXX的刑罚”等警示语。这样尽量敦促言行过激的乘客恢复理性,即使惨祸未能避免,至少可以在第一时间让有关部门掌握比较准确的信息,便于事件调查和施救。公共设施具备的“一键报警”功能,可以明确张贴在显要的位置,这对潜在的犯罪分子是一种警示,也多少能让普通群众有些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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