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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我国工程设计类人才培养与工业界需求存在差距的现状,倡导知识学习与知识应用有机结合的教学理念,在上学期讲授《机械设计基础》课程的过程中(总学时:80学时;面向专业:工业设计;选课人数:80余人;按学院规定的教学计划,80学时的课程分成《机械设计基础(上)》(40学时)和《机械设计基础(下)》(40学时)两个阶段)。注重教学内容建设的同时,我们制定了与现行教学完全不同的考核方式和知识学习评价标准。借此平台与同行们交流考核方式改革采取的方法和评价课程知识掌握情况的思路与标准。
考核方式改革
取消了常规的卷面考试, 注重知识学习过程和知识应用能力的训练,为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充分体现学习知识的主体性及其独立从事设计活动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创造条件。课程知识的考核及其评价由三部分组成:即实验成绩、平时作业成绩和期末设计大作业成绩。 其中,
* 课后习题型练习+实验:占总成绩的20%
* 平时设计型作业(运用课程知识设计产品):占总成绩的60%
* 期末设计大作业(运用两种以上的机构类型设计产品):占总成绩的20%
注明:
* 对于以概念和理论计算分析为重点的章节(例如:教材中CH01《绪论》、CH02《机构运动简图及其自由度》、CH07中的斜齿轮机构、圆锥齿轮机构、蜗轮蜗杆机构,CH08《轮系》等章节),通过做章节后的习题巩固要求掌握的课程知识点;
* 对于以机构设计与分析和零部件结构设计与选用及其分析计算为重点的章节(例如:CH03《平面连杆机构》、CH04《凸轮机构》、CH05《螺旋机构》、CH06《带传动》、CH07中的直齿圆柱齿轮传动机构、CH09《轴》、CH10《轴承》等章节),则通过设计型作业巩固要求掌握的课程知识点。设计作业中的设计对象(即设计什么产品)完全由学生自主确定。
* 采用的教材:《机械设计基础》(第2版),唐林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
知识学习评价方法与标准
* 实验及习题型作业与现行的常规评价方法相同;
* 设计型作业采用教材附录的设计模板,针对章节要求掌握的知识要点制定评分标准(详见下面“机构设计型作业”、“零部件设计型作业”和“设计大作业的评分标准”示例)。
机构设计作业要求及评分标准示例---CH03(平面连杆机构)
设计大作业要求及评分标准示例
学生设计作业示例
针对所有章节的设计作业以及《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作业,我们均规定了相应的设计要求和评分标准。欢迎感兴趣的同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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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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