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开始
2016-11-16 15:13

 

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农林、生命医药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成绩靠后20%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根据分数,“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等30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6年12月1-2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综合评议分为农林和生命医药两组,每组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
 
4.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6年度农林、生命医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2016年度农林、生命医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高校

备注

农林领域

1

动物遗传育种学

西南民族大学

 

2

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

大连民族大学

 

3

水产品安全

中山大学

 

4

植被生态科学

东北师范大学

 

5

作物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

中国农业大学

 

6

哺乳动物生殖生物学及生物技术

内蒙古大学

 

7

草地资源

内蒙古农业大学

 

8

动物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

吉林农业大学

 

9

工业发酵微生物

天津科技大学

 

10

青藏高原生物技术

青海大学

 

11

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海南大学

 

12

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

福建农林大学

 

生命医药领域

13

代谢分子医学

复旦大学

 

14

分子酶学工程

吉林大学

 

15

分子神经生物学

第二军医大学

 

16

高原环境医学

第三军医大学

 

17

海洋药物

中国海洋大学

 

18

神经科学

北京大学

 

19

生物医学工程

浙江大学

 

20

视觉损伤与修复

北京大学

 

21

系统生物医学

上海交通大学

 

22

言语听觉科学

华东师范大学

 

23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

中央民族大学

 

24

岭南中药资源

广州中医药大学

 

25

区域性高发肿瘤早期防治研究

广西医科大学

 

26

乳腺癌防治

天津医科大学

 

27

神经与血管生物学

河北医科大学

 

28

现代中药制剂

江西中医药大学

 

29

新疆特种植物药资源

石河子大学

 

30

重大疾病的转录组与蛋白质组学

南方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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