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变更回国报到和提取保证金主管部门
2009-07-15 10:20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7月14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按留学基金委近期进行的机构调整和业务划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和提取保证金审核工作已由过去的法律部调整到各地区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欧洲事务部(含亚非):010-66093936
 
美洲事务部(含南太):010-66093949/50/51/52
 
邮编:100044
 
详情请见:关于变更回国报到和提取保证金主管部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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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完成部门调整 联系人电话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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