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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缺乏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已有 3351 次阅读 2011-3-1 22:2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国, 知识产权

    整理的三项专利申请刚刚转交资料,第四项准备着手时搜派特了一下,却发现下游早在一年多前已提交,自己家怀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小孩,却疏于照顾,眼睁睁无可奈何的被人抱去,真心痛啊!很好的项目以后要被动了,找点资料,愿大家有所感悟。
     自1985年第一部专利法实施至今,我国的专利制度已走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我国专利的制度建设从零起步,历经两次重大修改,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制度建设本身并不是终极目标,我们努力建立并实施一套符合国情的专利制度,最终是为了利用这项制度来激发和提高全民族的创新能力,进而促进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因此,从整个专利工作的角度来看,制度建设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保障专利制度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其激励机制,提高专利制度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贡献率,则是一项比制度建设本身更为困难复杂、更为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从目前我国专利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尽管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已基本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我国企业在自觉利用专利制度提高竞争能力方面的意识和水平,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导致专利制度的实施效果及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还不够理想。因此,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专利工作应当以提高企业的专利意识和专利运用水平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专利制度的利用和结合程度,并依靠专利制度切实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使专利制度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的助推器。

        一、我国企业专利意识的历史发展
        企业专利意识泛指企业管理层对专利制度的认知、重视程度及其制定和实施企业专利战略的综合能力,它既反映了专利制度的社会化、企业化的程度,又决定着企业的专利运用能力和专利工作水平。由于专利制度归根结底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企业才是利用和实施专利制度的主体,只有使广大企业自觉树立良好的专利意识,真正重视并积极运用专利制度,制定符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专利战略并以之指导和推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专利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取得良好的实施效果。所以,在任何一个建立了专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专利意识的强弱以及由此所决定的企业专利工作水平的高低,都将直接影响到甚至决定着该国专利制度的实施效果。
        回顾我国专利制度所走过的二十年,企业专利意识整体落后一直是我国专利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虽然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但由于多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企业的专利意识却没有得到同步的发展,出现了企业专利意识滞后于专利制度发展的不协调现象。
        在我国专利制度建立之初,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国家的经济形态正处于由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市场竞争不充分,科技经济两张皮,刚刚从计划经济时代走过来的国内企业,既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也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盛行的“一家开发、百家享用”老观念的影响,对新生的专利制度很不适应,甚至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专利制度是为外国投资者服务的,是为了吸引外资而建立的。在这一时期,大多数国内企业即使取得了科研成果,也更热衷于仿照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将其申请成果鉴定和申报奖励,而非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导致这一时期的专利申请量当中,外国或外资企业提出的申请案占据着较大比例,在国内的申请量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申请是由公民个人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形式提出的,而国内企业提出的职务专利申请量的比例与公民个人提出的非职务专利申请量的比例很不相称。这种不正常的倒挂现象恰恰反映了当时国内企业专利意识的极端薄弱。
直到进入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上述状况才开始有所改善。当时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均已发生较大变化,知识产权问题逐步成为中外经济贸易往来中的热点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所产生的中外贸易摩擦以及随之开展的一系列中外政府间知识产权谈判,使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迅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使一些漠视知识产权的国内企业开始面临生存压力和吃到苦头。同时国内经济的多元化和市场化程度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一大批新兴的民营企业和以技术为依托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开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这些依靠创新能力而在夹缝中成长起来的新兴经济力量迫切需要对其创新能力提供一种制度保障,而专利制度正好迎合了这种需求。在上述这些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国内企业的专利意识在这一时期逐步觉醒,企业管理层开始关注和重视企业内部的专利研发、申请和保护工作,特别是在珠三角、长三角经济带和民营经济比较活跃的东南沿海地区,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比较集中的中心城市,国内企业的专利申请量有了明显的增长,还出现了一批依托专利保护形成拳头产品和竞争优势的技术领先型企业。但是,由于国内企业在专利持有量方面与国外企业存在较大差距,权利基础比较薄弱,因此这一时期的企业专利意识更多地体现为强调尊重他人权利和防止侵权纠纷的发生,还没有多少企业能够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通盘考虑和统筹安排企业的专利工作方案和策略。
        在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内外市场和经济的融合程度和竞争程度更趋激烈,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对国际经济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日益增强,同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也越来越成为外国企业或利益集团的关注对象,这一时期发生的美国思科公司起诉深圳华为公司专利侵权案、日本索尼公司和三洋公司起诉深圳比亚迪公司专利侵权案、美国劲量公司起诉南孚等7家中国电池生产企业专利侵权案等一系列跨国专利大案均表明,专利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中国企业发展壮大的“拦路虎”。而同期发生的DVD播放机专利收费问题、与专利有关的通讯行业3G标准和WAPI(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标准之争等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则进一步表明,专利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已不仅仅局限于个别企业,而是上升到了整个产业的层面。特别是在通讯、电子、制药等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由于外国企业占据着绝对的专利优势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国内企业的专利封锁,国内企业如果不能依靠自主创新突破这些专利封锁线,就只能沦为廉价的代工制造商或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出局。因此,在这一时期,国内企业在专利问题上开始与外国企业频频交锋,对于相当一批企业来说,专利已经成为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要么突围发展,要么落后挨打,没有了退缩的余地。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专利问题受到了国内企业前所未有的重视,企业专利意识开始进入普遍觉醒的阶段。

        二、对我国企业专利意识的现状分析
        经过二十多年专利制度的洗礼,国内很多企业都已同专利问题发生过正面碰撞,或从中吃过苦头,或尝到甜头,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专利问题已经有了较多的认知和重视,并已开始把专利问题提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所以客观地说,现阶段我国多数企业都已具备了一定的专利意识。但是,与我国在专利制度建设方面的快速发展相比,与发达国家企业所具备的成熟专利意识相比,我国企业的专利意识总体上还是比较落后和薄弱的,并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制约我国专利制度实施效果的一项关键因素。
        当前,我国企业专利意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有不少企业对专利制度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缺乏参与专利竞争的信心和决心。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企业界对专利制度一直存在一些偏见和误解,目前比较盛行的是一种悲观的专利无能论,即认为专利制度是强者的游戏规则,中国的企业在这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很难有所作为。这些错误认识阻碍了国内企业利用专利制度参与专利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影响其提高专利意识的一大因素。事实上,专利制度虽然相对有利于强者,但弱者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关键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突破口。例如,在某些我们缺乏原创实力的领域,可以把研发重点放在投入较少的二次创新上,站在他人专利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创新发展,形成效果更好的改进专利,再通过交叉许可或强制许可获得对他人专利的实施权。古往今来,在人类社会形形色色的竞争中,从来都不乏运用谋略以弱胜强的事例。因此,在专利问题上,国内企业面临的最大不利因素并非其弱势地位,而是这种悲观消极的论调以及由此衍生的“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的无为心态。
        其二,很多企业还缺乏目标明确而且行之有效的企业专利战略,不善于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专利布局和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科学、灵活地运用专利制度来为企业发展开辟道路,企业专利工作主要是被动地服务于研发工作,成为研发工作的一个后续环节——即主要停留在申报专利的层面上。
        其三,不善于利用专利制度中有利于弱势企业的规则,缺乏专利竞争的策略意识。由于研发投入和能力上的差距,我国企业在不少技术领域中都处于弱势地位,在专利竞争方面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挑战。但是,如果我们的企业善于运用专利制度中有利于弱势企业的一些竞争规则,仍然可以在他人的专利  “包围圈”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机会。例如,专利制度中的强制许可就是一项对弱势企业比较有利的制度。我国专利法早就规定了强制许可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于2003年颁布了专门的专利强制许可实施办法,但迄今尚无任何国内企业提出过强制许可申请,即便在非常适合于申请强制许可的制药行业,强制许可同样无人问津。
        其四,对专利申请环节不够重视,投入不足,导致国内企业申请的不少专利都存在保护范围过窄或权利不稳定等质量问题,使其创新成果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专利申请是专利保护工作中一个非常专业同时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其核心内容是要在理解和吃透发明构思的基础上设计一个最优的保护方案。如果说取得发明成果是第一次创造性劳动,而在发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良好的专利申请方案则是第二次创造性劳动。目前国内企业对于专利申请过程中所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及其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往往只关心自己的申请方案最终是否获得授权,却不愿意在如何设计一个能够对其发明成果提供最充分保护的申请方案上进行足够的投入,导致国内企业申请的不少专利都存在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一旦发生侵权诉讼,不但告不赢人家,还可能反过来被人家通过无效程序把专利无效掉。这种现象在目前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并不少见,笔者就亲身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专利案件,本来发明构思是很好的,但由于不重视申请环节的工作,致使其所形成的权利方案很糟糕,根本不能对原来的发明构思提供有效保护,结果别人完全可以在不侵犯你专利权的基础上轻而易举地使用你的发明构思。这样的专利申请,无异于将自己的发明成果拱手送人,又如何能够用作竞争手段呢?

        三、关于如何提高我国企业的专利意识
        提高企业专利意识,增强企业的专利运用能力,是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专利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提高企业的专利意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单靠企业界的自发努力,而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要发挥政府相关部门、舆论宣传界、知识产权研究界、各行业组织以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提高企业专利意识的社会环境。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现阶段在提高企业专利意识、加强企业专利工作方面,应当从观念和行动层面着重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从立足于现阶段的现实国情和着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长远发展战略两个角度,来对我国的专利建设工作进行准确定位,树立科学的专利工作指导思想,宣传正确的专利保护观念,提供恰当的专利保护力度,既要纠正那种认为建立专利保护制度不利于我国企业发展的错误论调,也要防止不顾现实国情片面拔高保护水准的危险倾向。
        其次,要切实加强专利制度的实施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特别是要重点解决好目前企业界反映比较强烈的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侵权赔偿数额偏低和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避免因保护不到位而挫伤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积极性,并动摇其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其三,要充分发挥各种行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集中研究和协调处理本行业共同面临的专利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行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指导和推动行业内的企业制定和实施企业专利战略。
        其四,要在一些重点行业实施企业专利工作的试点和示范工程,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策略,扶持一批专利工作优秀企业成为所属行业的专利领头羊,通过示范宣传和经验推广,逐步带动所属行业的其他企业提高其专利工作水平。
        其五,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是提高企业专利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专利宣传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报道不当,观点偏颇,反而会造成适得其反的后果,所以要加强对专利舆论宣传的监督和引导,要从正确的角度和立场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由于宣传不当造成舆论误导。
        来源:中国人大  2006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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