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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部族,因为某种原因辗转在暗无天日的大森林中,迷失了方向。部族的首领丹柯撕开自己的胸膛,掏出火热的心,高举起来。那心燃烧着,照亮了森林,人们跟着他,走出困境。众人欢呼着,奔向阳光普照的原野,丹柯倒下了。他的未燃尽的心的余烬,点点洒落在大地上。这些地方后来长出了火红的罂粟花。
几十年来,这篇课文藏在我的心底。现在提到它,是因为在课堂上讲《诗经》,其间涉及到到先秦时期的社会制度。我援引《金枝》等文化人类学著作,联系中国古代的多种经典,指出在古代社会中,政治领袖不但要兼任军事领袖、宗教领袖,同时承担道德楷模的社会责任。我提到,古代社会中的领袖权力与责任不可分离,在社会需要的时候,领袖往往要牺牲自己的许多利益,乃至生命。
下课以后,仔细回味,体会到这篇文章几十年来对我有多么大的影响力。回忆起来,年青时给以巨大热情歌颂过的某帮大帮主M,在丹柯面前,真是一个不足道的小人。
附记:类似丹柯这样承担责任的现象,在《诗经》和《尚书》中都有记载。在封建王朝时期,领袖正式承担政治责任,主要以“罪已诏”的形式。1813年天理教突袭皇宫,嘉庆帝仓惶中亲自出战迎敌。事变后,嘉庆下罪已诏,惊呼此为“汉、唐、宋、明未有之事”,并向社会征求批评救治之方。政治领袖的这种姿态,使清王朝勉强又支撑了百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孔子曰:“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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