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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接、书法与北大汉简《老子》的真伪问题

已有 8910 次阅读 2016-12-14 10:43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按语】2016年12月12日,《光明日报》第16版(国学版)以《由拼接与书法看真伪》为名,刊登本人撰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本人原拟为《拼接、书法与北大汉简《老子》的真伪问题》。因为版面限制,《光明日报》在刊发时文章,作了删节。现将原文发布。

    这篇文章的背景是这样的。2016年7月29日,在美国纽约召开了一个名为“北大《老子》辨伪:技术书法学的视角”的学术会议。2016年8月8日,会议的主题论文《北大简<老子>辨伪》以整版篇幅发表在《光明日报》,作者为邢文。2016年9月12日,《光明日报》刊登南京大学李开教授反驳邢文的文章《关于北大简<老子>的辨伪》,同时刊登邢文对李开的反驳《“辩证之美”与“散点透视”——北大简<老子>再辩伪》。鉴于国内学术界尚无对《北大简<老子>辨伪》有力反驳的文章,故本人放下其他工作,撰写此文。所以如此,有深远的学术及文化背景。

   若干时期以来,世界上有一股贬低中国学术,乃至由此企图重新解释中国历史的暗流。对于蒙元史与清史的研究是其显著内容,现在又涉及到先秦两汉的历史与学术。我们认为,境外学者对中国历史与文化的认识有其特点,但总的来说,有关中国学术的根还在中国。一些人以中国著名学术单位的水准作判断中国学术水平的标准是不当的。


拼接、书法与北大汉简《老子》的真伪问题

姚小鸥

201688日《光明日报》国学版刊登邢文先生《北大简<老子>辨伪》(以下简称《辨伪》)一文。文章从竹简形制和书法两个方面入手论证,指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韩巍编撰《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所刊《老子》(以下称北大汉简《老子》)系伪书。《辨伪》还说:“整理者在整理、发表材料的过程中,对整理时发表的伪简特征,有意识地作有技术调整,蓄意误导读者,涉嫌二次作伪。”北大汉简《老子》是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有重大学术影响的历史文献,有意作伪是极为严重的学术恶行。《光明日报》国学版在刊登《辨伪》一文时,在编者按中提请研究者对上述质疑作出回应。本人结合秦汉简册制度,逐一对照《辨伪》指责,发现无一能够成立。故就此,并及北大汉简《老子》整理过程中的拼接瑕疵分述如后。为节省篇幅,凡文中涉及《辨伪》一文的附图,除特别指明者外,皆请读者参看原文。

 北大汉简《老子》的拼接失误及《辨伪》的指责

北大汉简《老子》简52由两支断简拼接而成。拼接后的该简文字为:“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其中共有五个“得”字。第二个“得”字正位于该简残断之处,系经由整理者拼复。《辨伪》第二部分《竹简书法辨伪》第2款《拼复残字之伪》,以很大篇幅对此进行分析,认为“运用技术书法学的复原方法”,可证其在“笔墨、结体方面的种种问题,既是作伪者在残简上伪书没有成功所致,也是整理者改变正常的拼缀结果所成。正常的拼缀结果,复原的是一个不成‘得’字的图十四3;整理者为了使之接近作伪者试图伪书的‘得’字,不惜对伪简材料进行了‘二次作伪’”。

从本文附图一可以看出,上述“得”字的确不成“得”字,甚至可以说不成其为一个字。但《辨伪》据此指北大汉简《老子》的整理者“作伪”一说,则完全不能成立。《辨伪》的相关论述文字繁复,兹不具引,简言之,这是一个错误的学术判断。究其原因,则在于北大汉简《老子》的整理者对简52的拼接失误。

为什么说北大汉简《老子》简52的拼接有严重失误呢?这要从该简的残断情况及其拼接方法入手进行考察。读者可以看到,第52简目前的拼接,使前述“得”字的右上部件“目”(“得”字的这一部件,现今楷书通作“日”)远远偏离全字的其他部分,成为一个畸怪的图形。之所以产生这一奇怪的拼接结果,是因为整理者没有发现,该简的正确拼接方法应当是:将下半支断简(简52b )从现在的位置平行左移,叠压在上半支断简(简52a)相关部位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使上述“得”字得到完整的拼复。我们得出这样认识的理由是:有字竹简的拼接必须考虑字形完整。从技术层面来说,考察第52简的原大图版(图一b)及红外图版(图一c),可知该简不是齐茬折断,而是从上述“得”字处斜劈撕裂,即该处竹简的“竹肉”局部揭开为两层。换言之,当全简未断裂时,简52a末端“目”以下的刀形残部当位于简52b上端的后背。这一断裂形式的物理基础,是竹简的材质性状。

(图一a,截取自北大汉简《老子》简52放大图版,见该书第49页)

(图一b,截取自北大汉简《老子》简52原大图版,见该书第9页)

(图一c,截取自北大汉简《老子》简52红外图版,见该书第108页)

近代学术史上,自王国维《简牍检署考》以来,简册制度成为出土文献研究的重要切入点。陈梦家先生《汉简缀述》据我国西北甘新地区,即汉代河西四郡和西域地带出土的大宗汉简实物,对简册制度详加考述,所收《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一篇,提纲挈领,奠定了现代简牍学的规范。该篇第二题《材料》指出“竹与木可以通称为简,但其实是有分别的”。限于研究对象,该题对木简的用材分析着墨较多,其影响实兼及竹简之研究。《实物所见汉代简册制度》第四题《刮治》则于竹简之修治叙述较繁,于竹简断裂现象之认识,乃至拼合实践,皆有指导意义。关于竹简的材质特性及其与竹简之劈裂和断裂的关系,还可参看南京博物院蒋凤瑞《论竹简的劈裂和断裂与其微观结构之间的联系》(《文物保护与科技考古》,三秦出版社2006年)一文。

应该指出,前述简52的拼接问题,在整个北大汉简《老子》的拼接中并非个案。除简52以外,北大汉简《老子》断简拼接中尚有多处未妥。由于这些拼接对简文释读不造成十分明显的影响,所以未引起注意。然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有助于对简52拼接失误性质的认识,故择要分述如下。

72由两支断简72a和简72b拼接而成。该简于“天下之难事作於易”句中的“於”字处断裂。由本文附图二a可见,简72a末端有残笔两画。对照同简另一完整“於”字(本文附图二a1),可知简72b当向右上移动,以与简72a末端残笔形成完整拼接。在此过程中,简72b上端必将对简72a末端有部分叠压。此与前述简52的应当具有的正确拼接情况类似。简119于“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句的“乐”字处断裂(本文附图二b),下半支简119b当向上移,叠压上半支简119a末端,以就其残笔,方可拼出完整的“乐”字。简120于“鸡狗之声相闻”句的“闻”字处断裂(本文附图二c),其上半支简120a,当向左下移,方可使其末端残笔就下半支简120b上端,从而拼全出完整的“闻”字。简131于“不上贤使民不争”句的“贤”字处断裂(本文附图二d),现在的拼接,使全字分离偏斜,正确的拼法是,上半支简131a向右下移动,叠压下半支简131b上端(彩色图版该断处斜茬清晰可见),从而拼出正常的“贤”字。简153“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句“患”字的拼接,存在问题与前举诸例相类。此简下半支简153b向右上移动,则两断简缺口正好密合(参见图二e)。这一拼接过程中,断处有所叠压。

拼接中有不涉及文字的完整性而当以如上原则拼接者,如简34和简169等(图二f,图二g),可为旁证。

图二a72  图二a172 图二b119 图二c120

图二d131图二e153

图二f34图二g169

除因对竹简的材质特性考虑不周,从而未能及时发现52简残断情状以外,简牍整理工作中的分工及前后工序衔接不畅,也是造成北大汉简《老子》52简拼接失误的一个可能原因。  

出土简牍的整理,在初步的清理保护和鉴定工作完成后,前期的整理工作首先是对存简逐支(包括残断者)编号、拍照。后期的工作,包括断简拼合,一般使用照片进行。就北大汉简《老子》52简的后期拼合工作来说,最为理想的是:整理者在发现字迹无法正常拼合后,即仔细观察彩色图版及红外图版所示断简的残断状况,包括残断处的纹理、缺损及相互关系,并及时申请从库房取出两支断简(简52a和简52b),将二者自相关部位叠合重新拍照。如有不便,至少使用PS软件,将二者妥善拼缀。可能由于工作衔接问题,后期利用照片拼合断简的工作人员及出版方,因未接触原简,加之考察照片不细,以致留下现在的遗憾,从而引发《辨伪》一文“二次作伪”的指责。

 “技术书法学”与北大汉简《老子》“無”字真伪的判定

《辨伪》强调,“较之思想史与文献学的方法,技术书法学与文字学的分析似有更强的客观性与可验证性”。“与简帛书法载体相似,笔墨形象与笔墨技法属于客观性证据。技术书法学对书法墨迹笔墨形象与用笔、用墨过程的模拟与复原,成为北大《老子》伪简的铁证。”以此为理论前提,《辨伪》第二部分《竹简书法辨伪》一节,重点分析北大汉简《老子》简2的第二个“無”字(见图四a)。认为,对该“無”字的技术书法学分析,可证其为伪作,并由此进一步论证北大汉简《老子》系伪赝。

《辨伪》说,北大汉简《老子》简2的第二个“無”字,“全字字形沿着竹简的断缘,呈弧形向上倾斜,避让断简的残边;‘無’右半字形几乎挤压成三角形;‘無’字的底部笔画,也明显地偏向残简的左半,试图通过避让右侧的残断,写出完整的字形。比较图十一所列邻简简1的三个‘無’字(第32页),可见每字均字形扁方,左右撑足,笔画舒展而无拥挤避让之意,与简2‘無’字风貌迥异。”该文还说:“通过技术模拟图十‘無’字的笔锋轨迹与用笔过程,可知抄手书写‘無’字时,笔杆左倾,下意识地回避简右的残断,故字形有避让拥挤之态……这是书于竹简残断之后的技术特征”。

何谓“技术书法学”,以及如何在这一学术方法的指导下,对前述“無”字的“笔锋轨迹与用笔过程”进行技术模拟,从而得出其系伪书的结论,《辨伪》语焉未详,故本文无以置喙。然而从我们对北大汉简《老子》全部“無”字的字形考察来看,《辨伪》的这一结论显得十分唐突,不可据信。我们发现,北大汉简《老子》的全部“無”字都有《辨伪》所言向右上倾斜的特征(参见附图四)。北大汉简《老子》的整理者早已指出,该书的文字书体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体势略向左下方倾斜”(韩巍:《北大汉简<老子>简介》,《文物》20116期),与我们这里所言只是提法不同。在没有更多的材料以前,这只能看做是北大汉简《老子》抄写者个人的书法特征,不必有过多的解说。我们在这里仅指出,《辨伪》所言北大汉简《老子》“简1的三个‘無’字”末笔的写法,在该书全部“無”字中只占10%左右,大部分的“無”字末笔写作“点”(图四b),或近乎“点”的短捺(图四c)。有时以顿笔写成介于“点”和“捺”之间的笔画(图四f)。写作“捺”的,往往也较《辨伪》所举字例短得多(图四d)。从数量统计的角度来说,《辨伪》所举“简1的三个‘無’字”,虽非特例,但在全部北大汉简《老子》的书法中并无代表性。以此为证,说明前述简2的“無”字是伪作,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前面说过,由于《辨伪》的作者未具体介绍,我们不清楚其所言“技术书法学”的完整理念框架,但数据统计的方法理应包含其中。从这个角度来说,《辨伪》所用方法,或该文作者对这一学术方法在使用方面的进一步完善,还有很大空间。

(图四a,截取自简2(图四b,截取自简59

(图四c,截取自简214)(图四d,截取自简14

(图四e,截取自简1

(图四f,截取自简209

辨伪是简帛文献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邢文先生在这一领域耕耘有年,多有建树。然而,此次他就北大汉简《老子》所作辨伪,我们以为是不成功的。在写作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们对北大汉简《老子》的书法反复揣摩,感受到极大的审美愉悦。这一印象与《辨伪》言其为“书法拙劣的汉简赝品”完全相反。不过,这并非本文注目所在,故略而未言。《辨伪》讨论的另一重点为“简背划痕”。因为问题专门,需要较大篇幅讨论,我们拟另文商榷,本文暂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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