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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公报学习体会——晒大学同学的工资单

已有 3036 次阅读 2014-10-31 14:49 |个人分类:观点评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上周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说实话,作为法律职业人的我和我的同事们,欢欣鼓舞,为即将到来的法治的春天!

在谈学习体会时,我注意到四中全会公报的如下内容: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我说:以后法学专业的学生在从事法律职业时,不再终身制了。可以当了律师再去做法官、检察官。作为法学教师也有机会从事法官,检察官职业了。

早上大学同学在微信群里晒了晒她的工资单:3857.89。这是她每个月的工资。还真不如一个农民工。她是科级检察官,工作22余年。

她调侃说:如果哪位同学能收留她,每个月哪怕只多发1元钱,就立马辞职不干,也不想当这“月坑”族。年轻人调侃自己工资低说自己是“月光族”,她每个月的工资都是不够花。要挖深坑的:上有老,下有小,自己也要吃饭穿衣。

 

又到了学生们求职找工作的时候,有的学生犹豫不决,为自己去公司还是去考公务员。

即使有“四中全会”专门公报这个大旗抗着,去当公务员还是不如去企业做法务:至少不会20多年的工作经验,依然不到4000元的工资。

 

2周前在老家遇到一个工作30年的老公的高中同学,在地级市的行政机构,发改委的副处长级的公务员,说起收入,每个月也只有4000元上下,说比其他单位多拿几百的书报费才有这个数。

 

如果扣除贪腐的因素,这个收入水平,和在企业工作相比,确实太低了。这样的话,公务员还有什么吸引力?执法的廉洁和公正能保证吗?依法治国的目标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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