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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享有国务院特贴的研究员 工资够不上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

已有 7103 次阅读 2007-3-30 07:41 |个人分类:三言两语简评(07-10)

一位享有国务院特贴的研究员  工资够不上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

 

黄安年文  2007330

 

 

2007327日北京娱乐信报刊登一则消息:“从北京市统计局方面获悉,2006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36097元。”“统计数据显示,在职工平均工资较高的行业中,证券业、银行业、法律服务、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业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10万元。紧随证券业、银行业等这些高收入行业后面的是保险业、为企业融资服务的其他金融活动、计算机服务业,这些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在8万-10万元之间。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烟草制品业、软件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位居其后,职工年均工资在6万-8万元之间。”

 

这则消息没有说明这个2006年指的是全年、上半年、还是下半年,由于人所共知在2006年下半年起较大幅度地调整了职工工资,所以在统计上是要清楚说明的。现在我们就以2006年全年计算,即包括了2006年下半年起工资调整后的数字计算。

 

我的老伴1954年师范毕业即参加工作任中学教师,1957年在大学就读,1961年毕业后留明牌高校任教,1985年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被评聘为正研究员,随后又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996年退休,2006年的工资前半年为,每月2610元,后半年调整为每月3310元(20072月补发到手)。这样计算下来,实际上2006年她的年工资为35420元,低于北京市2006年的年平均工资36097元。

 

她的工资单位发放是由文化部负责的,并不属于北京市的工资系列,但是她生活和工作地点均在北京市的管辖范围内。作为一个研究员的工资待遇当然不能和那些工资较高的行业相攀比,但是一个已经工作半个世纪以上,已经有22年资历的非资浅正研究员,一个早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学者, 她今日的工资还够不上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我们的高级知识分子的待遇是否该好好反思一下呢?

 

按: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解释是:“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是根据北京市城镇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按照统计制度要求上报数据,经过汇总后计算的结果。职工包括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组成。按劳动统计制度规定,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方法不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职工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

 

可见平均工资是将在岗和不再岗混在一起算的,北京市统计局最好分别公布在岗和不在岗职工的工资数字,因为自新世纪以来,两者的差距大大地拉开了。还有所谓“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究竟指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也从来没有公布过,如果职工是“一视同仁”,那么这个数据对于比较工资差别是没有意义的。

 

 

 

 



谈谈教师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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