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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刑事破案和学术争鸣 精选

已有 5213 次阅读 2010-9-26 09:33 |个人分类:学术问题研究(10-11)|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学术争鸣, 刑事破案

漫谈刑事破案和学术争鸣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0926日发布

 

学术争鸣往往越争越明,健康的学术批评和反批评有利于学术发展,如果这种争鸣掺杂许多非学术因素或者只及一点不及其余的“打”压,那么上纲上线,可能取代平心讨论,进而企图一棍子打死对方而走入歧途,在这种情况下,探讨学术是非争鸣本身早已退居二线,变成了不是你对我错,就是我错你对,非此即彼的含有非理性因素的较量,如果这种较量还不足以比出高下,那么一方可能诉之司法程序,企图通过法院判决来断定学术是非,如果这种办法还不解一方心中之恨和意愿,那么走极端的失去理智的一方有可能寻求变“文斗”、“法斗”为“武斗”,那就有可能出现“武攻文卫”(雇佣凶手伤害对方)和“文攻武卫”(雇佣保镖防范对方伤害)场面了,这样一旦作案致对方以伤,那么就演变为治安管理或者刑事案件了。不幸这类个案前不久在学术界发生了。

 

冷静观察,我们看到学术争鸣和批评需要遵循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准则,而刑事立案和处理需要遵循刑事立案和破案、公诉和审判结案等司法程序。两者规则和程序不同,不能相互取代。我们不能设想,一旦刑事破案,学术是非问题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刑事解决判定的这一个案是否触发刑律而非判定学术是非,刑事结案判决解决不了学术是非问题,其实民间司法诉讼的胜败也难以解决学术是非问题。

 

笔者以为非学术手段无助于解决学术是非问题,学术争议和批评反批评应当切实遵循学术规范和道德底线,学术造假、抄袭剽窃、侵犯著作权等学术不端行为需要揭露,学术环境需要纯洁,但是这种批评和反批评需要实事求是,就事论事,治病救人,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这种批评和反批评更不能诉诸武力,那样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其实这类人际刑事案件在学术界相当罕见,在企业界、某些人群中并不少见。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底线,同时在学术是非判断上采取实事求是的审慎的科学态度。



方舟子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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