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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慎用学术“打假”一词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0年9月10日发布
记得前些年在学术界对于揭露涉嫌抄袭剽窃等恶行很少使用“打假”一词,不知什么时候把揭露涉嫌抄袭剽窃等恶行习称为学术“打假”的用语多起来了,以至将热衷于或者专门从事揭露涉嫌抄袭剽窃等恶行的人士称为“打假”斗士。对此用词,笔者一直表示异议,笔者建议还是回归为学术批评或者学术批判的用语为好。
事实上在学术是非问题上并不是非真即假,非假即真那么绝对,判断学术是非真伪不能如此简单了断。认定学术是非真伪,既不能靠舆论声援和民意测验投票决定,也不能靠诉诸司法来裁判,更不能诉诸武力来了断。如果到了需要雇佣保镖来安全“打假”的程度,那么不是我们的和谐出现严重危机,就是这“打假”本身也需要认真反思了。
一件学术公案涉及学案本身的历史还原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不能为找假、打假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在真假之间还有当时条件下的规范及其主观故意与否等复杂情况,学术批评或者学术批判属于学术争议范畴也涉及学术道德问题,而打假或假打均仅限于学术道德范围。对于学术不端学术抄袭剽窃等恶行必须揭露,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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