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安年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黄安年 我的博客宗旨:学术为公、资源共享、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博文

提倡原创性博文

已有 2278 次阅读 2016-12-1 07:31 |个人分类:学术问题评论(07-11)|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提倡原创性博文

提倡原创性博文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6年12月1日发布


一篇文章不管发表在纸媒或者网媒上,原创和转载的价值不同是显而易见的。我理解这里有几层意思都属于提倡原创性博文的范围。

第一,提倡文章从内容到形式都是自己撰写的,而不是转发,毕竟转发无非是文章搬家,如果主要精力在转发上,和搬运工和文章快递区别也不大了,当然从资源共享的角度搬运和快递也是需要的,但是搬运和快递本身代表不了文章属于搬运工和快递人。

第二,即使对自己感兴趣转发的文章,也要有自己的评论、体会或见解,不宜原封不动地转载。

第三,原创性博文包含自己的见解、自己的论证和自己的构建,或者三者有其一二。

第四,重发或者受权、推荐发布他人的带有原创性文章。

************

人人搞“搬运”,谁来做原创

2016年11月30日 08:20:10 来源: 人民日报

   胡海升

   最近,热播古装剧《锦绣未央》的原著小说被曝出涉嫌抄袭200余部网络小说作品,令舆论一片哗然。尽管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要从法律专业角度进一步认定,但如今的网络文学创作抄袭成风,甚至有些读者和圈内人士已经将此视为潜规则,见怪不怪,却已是不争的事实。

   近年来网络小说越来越火,关键原因就在于情节“虐心”,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而对于作者来说,所有好看的“哏”几乎都用遍了,要想设计出观众喜欢的新颖情节,需要更勤奋的思考、更巧妙的构思。但许多网络小说就像流水线产品,追求的是写作速度快、创作成本低。只要符合观众口味,东拼西凑不择手段,抄袭成了快速致富的门道。由此生产的作品,内容高度程式化,噱头有余却新意不足,缺乏创造力。

   从行业整体看,抄袭为不法者带来短期利益,却对网络文学的长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如果抄袭就能赚钱,谁还会认认真真伏案写作?如果雷同也能赢得声誉,谁还会苦心孤诣构思情节?更重要的是,一旦风气受到污染,首先腐蚀的就是年轻作者的成长环境,消耗的将是整个行业的未来前景。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复制粘贴显然难以持续,唯有原创才是网络作品的源头活水。然而抵制抄袭、拒绝雷同谈何容易。时下最令人担忧的是,网络小说的抄袭已超越了大段摘录、整篇复制的传统模式,在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支持下变得更加隐蔽,甚至巧妙规避了知识产权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网上流传的一些抄袭软件,可以将大量文章切碎、打乱后重新排列,组成一篇新的文章,既不易觉察,也很难将其归入侵权的范畴。

   同时,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依然较高。2014年开庭审理的琼瑶诉于正抄袭一案,尽管最终原作者胜诉,捍卫了自身权益,但诉讼耗时19个月,前后花费了不菲的诉讼费用,还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如此维权,一般草根作者难堪重负,面对侵权只能叹息。

   而反观网络作品侵权成本却很低廉。被侵权者要经过漫长的申诉程序,即使最后胜诉,对于侵权者一方来说,钱赚够了,名赚足了,赔偿数额不过是所得收益的九牛一毛,违法逾矩自然在所不惜。由此观之,我国对著作权特别是网络作品版权的保护,依然任重而道远。

   互联网为文学作品的传播提供了开放的平台,聚集了热情的读者,也塑造了新的商业模式和赢利空间。但无论时代如何改变、技术如何进步,精彩的原创内容才是文学作品亘古不变的主题,也应该在新的利益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如何在互联网时代守住这份初心,抵御不良诱惑,促进网络文学的繁荣发展,是一道有待我们精细作答的考题。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1/30/c_1120017707.htm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415-1017951.html

上一篇:从剑门返回成都一瞥
下一篇:浏览成都农贸市场早市
收藏 IP: 1.202.193.*| 热度|

0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1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7 01:1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