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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马化腾代表修改议案

已有 2817 次阅读 2011-1-25 13:56 |个人分类:显峰冷言|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人大代表, 公共利益, 深圳市, 马化腾, 腾讯公司

    作为深圳市人大代表的马化腾,因为联名提交了一份与其企业利益相关的议案,而成了舆论焦点。舆论的反弹让我想起了曾经有位局长的名言:“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

  马化腾的职业身份是腾讯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因有与360火拼的“前科”,于是他在深圳市人大会议期间联合23名人大代表建议“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就难免有瓜田李下的嫌疑。网民们质疑:你是为公共利益代言,还是替自己企业代言?甚至有网友直言:“马化腾是公权私用,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是借机敲打对手之举。”

  其实,代表、委员为他所熟悉的阶层、地区或者行业代言本无可厚非,这样更有针对性,也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这也恰是人大突出阶层、政协强调界别的意义所在。但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很多先验的事实会让人们产生疑虑:本应作为民众政治权利代言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立足自身行业和阶层的基础上,能不能超越阶层和自身利益局限,站在公共利益的高度考虑提案议案。

  那位局长的名言是当下一些官场人物的内心独白,他质问的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媒体;而马化腾曾经与360火拼时“艰难的决定”,挑战的也是网民的公共利益。单独这两件事来看,他们确实有着某种相似:绑架一头,打压一头;挟公共利益之名,行维护私利之实。

  但至于说这一次,马化腾从与360之战的例证出发提议案,是不是有公权私用之嫌,我们当然不能有诛心之论。马化腾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书面采访时回应了质疑:“提出该议案是我履行人大代表工作的责任,该议案的提出也是为了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和谐和健康发展。”

  这个回答还算得体,但他其实完全可以再直接一些:人大代表马化腾为公共利益代言,腾讯公司首席执行官马化腾为企业代言。这样至少告诉公众,我还是分得清角色的,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时候不会把对360的嫉恨带到议政殿堂里来。

  马化腾所说够不够真诚,接下来就要看相关议案处理机构的了。我提个建议:一是把马化腾的议案全文晒在网络上,让大家看看有没有挟私之嫌;一是暗地里做个调查,看看其他联名的23名代表有没有因人情和关系而“被联名”。我想如果真是出于公心,马化腾也乐见这样的处理。这起码有可能为他洗脱嫌疑。

  报道中,我还注意到一点:马化腾在7000多字的议案中直言,在腾讯和360长达一个多月的大战中,“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出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我倒是觉得这很值得人大代表问个“为什么”,建议马化腾不妨调整一下议案的角度,从切身经历出发,以一名人大代表的身份质问一下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出来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

  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不管是国家工信部正在征求意见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还是马化腾建议制定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最终都有可能会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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