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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有两个朋友在一起品茗闲聊。朋友甲说:不知兄台注意到没有,古人有些诗“太肥”了,需要瘦瘦身。比如:杜牧的《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首诗就太肥了。诗的题目是“清明”,那么首句的清明就显得多余,需要删去。“行人”自然在路上,何必再加个“路上”画蛇添足呢?第三句“何处有”即使是傻子也明白这是在问了,句首的“借问”两个字显得比傻子还傻。最后一句中的“牧童”两个字也是不恰当的,干嘛一定是“牧童遥指”呢?不可以是其他的“行人”吗?比如说是和尚或尼姑什么的,岂不更富诗意?所以去掉“牧童”两个字使读者更能发挥无限的想象力,何乐而不为?因此这首七绝可以瘦身为五绝:
时节雨纷纷,行人欲断魂。
酒家何处有,遥指杏花村。
朋友乙接口说:兄台这番高论真是令人绝倒,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照您这么一说,在下突然想起了《人生四喜》这首诗: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仔细一品味,发现这首诗太瘦了,不够丰满。 首句中的“久旱”究竟是多久?如果只是十天半月有什么值得可喜的?因此可以在前面加上“十年”。第二句“他乡”究竟离家乡有多远?如果只是离家三里五里的有什么可喜的?弄不好被老婆找上门来那岂不变成可悲了?因此很有必要在句首加上“万里”两个字。还有究竟是谁洞房花烛又是谁金榜题名?而且并非每个人都认为洞房花烛金榜题名是喜事。比如袁世凯都娶了九房姨太太了,再纳第十房,有什么可喜的?那简直是糟蹋人家闺女嘛。可怜和尚连一个老婆都没有,俗话说强者不可多得,弱者不可全无。如果让和尚洞房花烛那岂非喜从天降?故而得在第三句句首加上“和尚”两字。再比如贾宝玉,金榜题名后出家了,有什么可喜的?但如果让一个屠夫金榜题名,骑着高头大马畅游御街,一日看尽长安花,那才是天大的喜事啊!因此要在句首加上“屠夫”两字才妙。所以,在下觉得很有必要给这首诗增肥一下。我把它改成下面这样子兄台是否觉得可行?
十年久旱逢甘霖,万里他乡遇故知。
和尚洞房花烛夜,屠夫金榜题名时。
说罢,彼此哈哈大笑,起身离去,不知所踪。
上面虽然只是一个笑话,而且不可稽考,但对于学诗的朋友来说不可不引发思考。也就是,如果您写的一首七律或七绝被别人每句砍掉了前面两个字而变成五律或五绝而意思或意境不变,那应该是大大的失败了。试问:杜甫的七律或七绝谁能砍得动?不信可以看看下面的这首《蜀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如果砍掉每句的前两个字,那读起来就味同嚼蜡了。这也说明七律之所以不同于五律,不仅仅只是每句前面多了两个字,而是要有更大的“容量”,装载更多的信息。
有意思的是,无名氏把杜甫上面的这首《蜀相》“剥”到文天祥文丞相祠里面去了:
丞相祠堂何处寻,安定门内柏森森。
垂檐碧树遮秋色,隔叶车马少声音。
三顾劝降显正气,两朝更迭有忠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有兴趣的朋友可在北京东城的府学胡同文丞相祠看到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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