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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继续:编辑可以直接拒稿 PK 编辑不可以直接拒稿

已有 7457 次阅读 2019-11-19 20:02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檀成龙:我前几年多次投稿,大部分都不送审,我认为有稿件质量的原因,但更多的是编辑“以貌取人”的原因(主要原因是我不在科研单位工作,也不在高校工作,研究没有得到基金的支持,论点还“比较另类”,甚至要用“非常另类”来描述)。

王立新:编辑滥权不在少数,受害者比比皆是。尤其是一些年轻或者没有名气的学者,被傲慢与偏见“秒杀”之后,无处伸冤,科学的火种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可惜、可叹、…

就连我这样一颗脑袋自带干粮的草寇级著名学者,而且是给本学科的期刊投稿,也是受害者。一年前 IEEE TFS 要出一期“深度模糊模型”专刊,我将我的“等级模糊舆情网络”论文投稿。结果专刊的编辑很快给我回复,说我的论文不属于专刊的内容范围,直接拒稿。我马上给 IEEE TFS 主编写信,说明“等级模糊舆情网络”是典型的“深度模糊模型”,希望他介入此事。结果呢?论文重新进入审稿程序,现在再小修一次就应该可以刊出了。

我相信,上面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其他绝大部分学者身上,不会有我这样的结果,一篇原创性很高的论文很可能就这样与领域的顶级刊物失之交臂。

周志军:直接拒掉一些存在明显瑕疵的稿件应该也是编委的工作内容吧。不应该把这部分工作也让审稿人来做(审稿人免费审稿,资源不应该被过度使用)。

王立新:1、“明显瑕疵”可以通过修改来解决,不应该直接拒稿。

2、审稿人免费审稿,因为审稿人大多数情况下也是论文投稿人。让别人为你免费审稿,所以你也有义务为别人免费审稿。

3、我做编委时,大多数审稿人是投稿论文的作者,少部分是其他相关学者。审稿人也知道,他们的论文很可能被他们正在评审论文的作者审稿,所以他们会认真对待,有理有据公正评价,因为他们希望审稿人也能这样对待他们的论文。良性循环就这样形成了。

甘政涛:您可以认为编委直接拒稿是对自由科学精神的肆意践踏,但是自由和效率很多时候是需要的折中的。目前的各领域的顶刊基本都会由编辑(或者advisers)直接拒掉80%,如果如您所说让所有稿件进入peer review,势必让审稿周期翻4-5倍(例如一年以上),这是对优秀稿件作者的极大不公平,也会阻碍科学转播的速度和质量。

王立新:1、让投稿作者之间互审,每篇再附加一至两位其他审稿人,二十多年来我一直是这样做的。效率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很高,因为审稿人觉得自己的论文正在被审稿中,为显示诚意会认真快速审稿。

2、编委的责任是在收到审稿人的评审意见之后,对其进行专业的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的结论。比如,我做编委,收到审稿人意见之后,不是少数服从多数来做决定。我会认真研究所有审稿人意见及论文本身,然后用我的专业知识做出判断、给出结论。我经常拒绝一些多数审稿人同意、少数审稿人反对的稿件,这时我会给出详细的理据,绝不会泛泛的拒稿。被拒稿作者会清晰的知道,作为编委的我认真读过论文,而且是在综合其他审稿人意见之后做出的决定。我觉得这样才是对作者的尊重。

3、正是由于编辑直接拒稿的情况十分严重(你的数据是顶刊80%直接拒稿),所以才要特别强调保护作者、保护科学生态的多样性。因为,如我博文中所说:“科学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科学发展的基石;科学研究百花齐放,这是科学进步的保障”。

4、按照当下的游戏规则,创新性很强或者跨学科的论文很难进入顶刊的审稿程序。加上各种评审压倒性的看重影响因子,使得研究者们不再静下心来深度思考、去完成那些创新性很强或者跨学科的研究,而是热衷于跟踪热门。这对整个人类科学事业的发展极其不利。

甘政涛1.这是否会导致潜在的学术不端?如果投稿者互相审稿,是否会有倾向小修录取的可能性?

2.编辑本身也可以是(pre-reviewer)审稿人吧?拒绝明显缺陷的稿件也可以是编辑的责任。一个极端例子,空白稿件也送审么?

3.同意“科学面前人人平等”。

4.这个你说的很好。

王立新:1.这正是编委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我在2中所说:“不是少数服从多数,我会认真研究所有审稿人意见及论文本身,然后用我的专业知识做出判断、给出结论。我经常拒绝一些多数审稿人同意、少数审稿人反对的稿件”。

2.按现行的体制安排,编辑当然有权力直接拒稿。正是由于我非常反对这样的体制安排,所以才有我们现在的讨论。我的核心意见是:论文评审应该基于多个人的审稿意见,不能由编辑一个人独断专行。我觉得这样才是“程序公正”。即使对于你所说的极端例子,也应该走程序,让审稿人去“秒杀”空白稿件,对审稿人也不是负担(“一秒钟”就够了)。

3.所以,编辑和作者是平等的科学人,不能由编辑一个人直接拒稿。

4.说得好远远不够,重要的是用行动来改变这种令人担忧的现实状况,让我们珍爱的科学事业能够健康发展。

廖建岗:“编委直接拒稿是对论文作者极大的不尊重,更是对自由科学精神的肆意践踏”。 I would in fact go even further: “拒稿 by anybody and through any means/procedure 是对论文作者极大的不尊重,更是对自由科学精神的肆意践踏”。

王立新:哈,Count me in,Com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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