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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参考】樊秀娣:自上而下,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和规范,方得始终

已有 1917 次阅读 2021-2-28 09:59 |个人分类:规划参考|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2020年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简称《诚信和规范》)的通知,信息公开形式为主动公开。《诚信和规范》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体制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诚信行为,强化医学科研机构科研诚信监管责任。


早在2014年9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019年10月,科技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0部门制定《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最新修订的《诚信和规范》在“论文相关资料和数据应当确保齐全、完整、真实和准确,相关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记录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机构统一管理、留存备查。”“无实质学术贡献者不得‘挂名’。”“不得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科研过程可追溯制度、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制度等成果管理制度。”“对学术期刊预警黑名单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不予认可,不得报销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最新发布的《诚信和规范》及时而实在,广大医疗口从业人员拍手称快,拭目以待。


国内医疗口沦为“假冒伪劣”论文重灾区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科学的评价与管理导向。医学造假论文主要出现在SCI期刊上,原因很简单,SCI论文是医疗口学术评价的“硬通货”。相当长时期以来,医疗口不管医学研究领域还是临床医疗领域,SCI论文作为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一统天下”。相关人员只要有SCI论文,在职称评定、职位聘任、业绩考核、人才引进、科研评奖、课题申报竞争中占尽优势,而无SCI论文的医学工作者一概“寸步难行”。而这种学术评价标准缺乏内在、本质的需求,这就必然导致对论文的评价只注重数量,不在乎其内容,自然造假的SCI论文也无关紧要。这就不难理解长期以来医学论文造假尤为严重的问题。


事实即如此,医疗口SCI论文造假者要承受的风险很低。至今被揭发的SCI造假论文几乎都是国外的被抄袭作者本人、科研打假网站以及一些对论文内容真实性感兴趣的“好事者”所为。而即使被发现,一般而言,学者因为造假SCI论文而受到的处罚要远小于其造假SCI论文而得到的利益。造假SCI论文者因其SCI论文成果往往和学术团体利益捆绑在一起,而且一般也会带上单位领导,所以,要说惩罚,可能也只是“蜻蜓点水”而已。而医疗一线上不少专业水平很高但没有SCI论文的医学工作者却因此失去了任何升等任职的机会。


医疗口出现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管理者。事实上,医学论文造假早已是几乎公开的“秘密”,然而各种相关学术评价和管理却“视而不见”,依旧“我行我素”。业内外人士对此质疑,往往反而被报以“少见多怪”“大惊小怪”“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鄙视,管理者常常把“上级就是这么说的”“规矩就是这么定的”“有本事你也去搞几篇SCI论文呀?”这样的论调作为说辞。如果管理者不反思评价标准是否科学、学术成果是否真实,这样的评价与管理有何意义?公信力又在哪里?


本次发布的《诚信和规范》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管理的部署要求。相信自上而下,力戒形式主义、表面化的医学评价导向,从建设科研诚信体制和强化科研诚信主体责任从发,医学科研诚信和规范定能大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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