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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孙总理谈房地产问题

已有 4542 次阅读 2008-10-31 15:35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土地问题, 房地产, 国父孙总理

 

                                                                  国父孙总理谈房地产问题

 

纪晓岚是清朝乾隆时的大才子,学问渊博到什么程度呢,他主编了《四库全书》,这部书就是基本收录了从古到今所有的学问(其他还有一部分在《道藏》和《大藏经》里)。他一生却没有著作(《阅微草堂笔记》只是轶事、杂记)。他说,要说的东西前人已经说完了,有些你以为是自己首创的其实前人早想到了。所以他一生不写书。

今天怀念孙总理,也是一样,让我们看看孙总理的观点有没有过时,是不是想到我们前面去了。

民生主义第二讲(孙中山先生讲于19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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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土地问题,在欧美社会主义的书中,常说得有很多有趣味的故事。像澳洲有一处地方,在没有成立市场以前,地价是很平的。有一次政府要拍卖一块土地,这块土地,在当时是很荒芜的,都是作垃圾堆之用,没有别的用处,一班人都不愿意出高价去买。忽然有一个醉汉闯入拍卖场来,当时拍卖官正在叫卖价,众人所还的价,有一百元的,有二百元的,有还到二百五十元的,到了还到二百五十元的时候,便没人再加高价。拍卖官就问有没有加到三百元的。当时那个醉汉,醉到很煳涂,便一口答应,说我出价三百元。他还价之后,拍卖官便照他的姓名定下那块地皮。地既卖定,众人散去,他也走了。到第二天,拍卖官开出账单,向他要地价的钱,他记不起昨天醉后所做的事情,便不承认那一笔账;后来回忆他醉中所做的事,就大生悔恨。但对于政府,既不能赖账,祇可费了许多筹划,尽其所有,才凑够三百元来给拍卖官。他得了那块地皮之后,许久也没有能力去理会。相隔十多年,那块地皮的周围,都建了高楼大厦,地价都是高到非常。有人向他买那块地皮,还他数百万的价钱,他还不放手。他只是把那块地分租与人,自己总是收地租。更到后来,这块地便涨价到几千万,这个醉汉便变成澳洲第一个富家翁。推到这位澳洲几千万元财产的大富翁,还是由三百元的地皮来的。

讲到这种事宜,在变成富翁的地主,当然是很快乐,但是考究这位富翁原来只用三百元买得那块地皮,后来并没有加工改良,毫没有理会,只是睡觉,便坐享其成,得了几千万元。这几千万元是谁人的呢?依我看来,是大家的。因为社会上大家要用那处地方来做工商事业的中心点,便去把他改良,那块地方的地价,才逐渐增加到很高。好像我们现在用上海地方做中国中部工商业的中心点,所以上海的地价比从前要增涨几万倍。又像我们用广州做中国南部工商业的中心点,广州的地价也比从前要增涨几万倍。上海的人口不过一百多万,广州的人口也是一百多万,如果上海的人完全迁出上海,广州的人完全迁出广州,或者另外发生天灾人祸,令上海的人或广州的人都消灭。试问上海、广州的地价,还值不值现在这样高的价钱呢?

由此可见土地价值之能够增加的理由,是由于众人的功劳,众人的力量;地主对于地价涨跌的功劳,是没有一点关系的。所以外国学者认地主由地价增高所获的利益,名之为不劳而获的利,比较工商业的制造家,要劳心劳力,买贱卖贵,费许多打算、许多经营才能够得到的利益,便大不相同。工商业家垄断物质的价值来赚钱,我们已经觉得是不公平,但是工商业家还要劳心劳力;地主只要坐守其成,毫不用心力,便可得很大的利益。但是地价是由什么方法才能够增涨呢?是由于众人改良那块土地,争用那块土地,地价才是增涨。地价一增涨,在那块地方之百货的价钱,都随之而涨。所以就可以说众人在那块地方经营工商业所赚的钱,在间接无形之中,都是被地主抢去了。

近来欧美经济的潮流侵入中国,最先所受的影响,就是土地。许多人把土地当作赌具,做投机事业,俗语说是炒地皮。……。由于土地问题所生的弊病,欧美还没有完善方法来解决。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便应该趁现在的时机;如果等到工商发达了以后,更是没有方法可以解决。……。我们中国国民党的民生主义,目的就是要把社会上的财源弄到平均,所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不过办法各有不同。我们的头一个办法,是解决土地问题。……。现在我们所用的办法,是很简单很容易的;这个办法,就是平均地权。讲到了这个问题,地主固然要生一种害怕的心理,但是照我们中国国民党的办法,现在的地主还是很可以安心的。这种办法是甚么呢?就是政府照地价收税和照地价收买。究竟地价是照甚么样定法呢?依我的主张,地价应该由地主自己去定。……。所以照我的办法,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害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在利害两方面互相比较,他一定不情愿多报,也不情愿少报,要定一个折中的价值,把实在的市价报告到政府。地主既是报折中的市价,那么政府和地主自然是两不吃亏。

地价定了以后,我们更要有一种法律的规定,这种规定是什么呢?就是从定价那年以后,那块地皮的价格,再行涨高,各国都是要另外加税,但是我们的办法,就是以后所加之价完全归为公有。因为地价涨高,是由于社会改良和工商业进步。……。比方有一个地主,现在报一块地价是一万元。到几十年之后,那块地价涨到一百万元,这个所涨高的九十九万元,照我们的办法,都收归众人公有,以酬众人改良那块地皮周围的社会,和发达那块地皮周围的工商业之功劳。这种把以后涨高的地价收归众人公有的办法,才是中国国民党所主张的平均地权,才是民生主义。这种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不过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这种将来的共产,是很公道的办法,以前有了产业的人,决不至吃亏;和欧美所谓收归国有,把人民已经有了的产业都抢去政府里头,是大不相同。……。因为照我们的办法,把现在所定的地价,还是归地主私有。土地问题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便可以解决一半了。……。讲到照价抽税和照价收买,还有一个重要事件要分别清楚:就是地价是单指素地来讲,不算人工之改良及地面之建筑。

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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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父的这一段论述不能不让人钦佩,让人对今天房地产界的现象可以慧眼观察。同时上面黑体字的那段方法设计非常精妙。国父的这一思想可以概括为:农村耕者有其田,城市土地涨价归公。他实际的实施效果是为台湾省的经济起飞奠定了基础,同时也解决了台湾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很多问题,比如”农民工“问题。下面是一段新闻报道:

《炎黄春秋》2006年第11期 

  台湾土地制度中的“涨价归公”
  
  -----“农民工”自然成为城市的居民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部分农地必然会转做非农用地。农地转为非农用地,会使土地大幅增值。在台湾的非农地交易制度中,对增值收益分配有严格的规定——“涨价归公”,这也是台湾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台湾的农地和非农地的价格差距很大,一般在十倍以上。我拜访的曾先生,25年前花400万台币(近100万 人民币)买了5亩农地,随着城市的发展,该地已经是小镇边上的农地了,明年就可以转做非农业用地了。如果转做非农用地,这块地的价值大约为6000万台币。按照台湾的土地制度,这5亩农地转做非农用地时,就有一半“充公”,剩下的2.5亩就是他的非农用地了,价值为3000万台币。如果曾先生将土地卖出,增值(3000-400=2600万台币)部分,要严格依法缴纳所得税——即“涨价归公”(涨价100%,40%归公;涨价200%,50%归公;涨价300%,60%归公……)。所得税是累进的,增值越高,纳税越多。曾先生说,他的地卖出的话,估计缴税在1000万台币上下。在台湾,土地交易的所得税,税收全民享有,而非地方或部门享有。  
  
  除“涨价归公”为农民和全民提供福利外,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为帮助“农民工”进城,“政府”将最有增值价值的土地用于建造经济适用的“农民工”住房,让“农民工”的财产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增值,这样“农民工”就自然成为了城市的居民。

附记:

2008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决定》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党中央在一个重要历史时期,通过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从农村问题着眼,在”三不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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