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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恽自求教授所谓“真相公布”的回应 精选

已有 34568 次阅读 2014-5-28 14:1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学术不端

剽窃证据详细说明.pdf

解释与答复.doc

5月10日邮件.docx


   我公开恽自求教授剽窃本人本科毕业论文成果一事,现已交由相关学校和学术刊物所属学术机构进行调查。由于事件调查已步入正轨,双方静待调查结果即可,我本不愿意再公开发表声明、接受采访或公开新的证据。但科学网上实名注册为恽自求的博客账号五天前发表了一篇题为《恽自求对戈鋆剽窃指控的真相公布》的文章,声称如果我在一周内不给出回应或撤回对恽自求教授的举报,他将以网络诽谤罪起诉我(请注意,这是刑事指控而非民事指控)。于是我不得不写下这篇回应。

由于该文逻辑错误和歪曲事实之处太多,以下只对恽文中部分核心的问题和错误进行回应。

 

1. 关于我对恽自求教授两篇学术论文的贡献等问题。

 

恽自求教授无非是声称所有的想法都是他的,我只是打打杂而已。但是他发给我的《解释与答复》(见附件)表明,2009年暑假,恽老师及其部分合作者就知道了专著《Tilings andPatterns》这本书,书中的定理指出平面多边形等面镶嵌有107种。也就是说,恽老师在2009年暑假就知道了证明他给我的猜想只需要一一考虑这107种情形。那么,如果您真的知道接下去要怎么给出证明,那在2009年暑假之后的半年间,您和您的合作者为何没有把文章写出来,而要在第二年把这个问题交给我作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题目?看过论文的人都知道,只要知道如何将107种情形降低到可以人工操作的程度,剩下来的证明就很容易,都不需要用多少本科数学的知识,您和您的合作者难道在有了真正可靠的想法之后,竟然半年都做不出结果吗?

 

2. “他毕业论文中最后一部分8个证明全都错了,我们一个都没有采用。

 

很神奇的是,恽老师所说的我全部错了的8个证明,这些错误的部分竟然被恽老师大量直译进了他的论文中。(具体见附件《剽窃证据详细说明》的第7页至第11页)

附件《剽窃证据详细说明》是恽老师两篇学术论文与我本科毕业论文中几乎完全重复的部分,共11页,涉及几乎完全一致的8个图,4个引理及其证明,大量完全一致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推导过程。

 

3. “戈鋆用本科毕业论文指控其指导教师剽窃,是缺乏依据的。苏大教[2006]23号文件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本科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因此,从学生论文的选题,到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以及论文成果的原创性归属等,均由指导教师负责。而且,学生用毕业论文内容投稿,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同意。戈鋆实际上是用一篇由我负责解释其中成果的原创性归属的所谓论文指控我,这能够成立吗?

 

   正常人都知道,导师负责制是说导师要负责论文的真实性与原创性,如果学生的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导师需要负责任。而不是恽老师所说的那些闻所未闻的神奇解释。另外恽老师在文章中声称我文章中最后部分的八个计算全部是错的,那么请问答辩之前,恽老师审查我毕业论文的时候干什么去了?他说的导师负责制这时候怎么没有负责?等我毕业以后,恽老师在将我的结果不加引用写进自己的论文中时,恽老师倒是显得非常的负责

 

4. 涉事的两篇论文的署名问题。

 

看过恽老师等人INFOCOM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的两篇论文的人都知道,这两篇论文的主要结果是完全一致的,摘要甚至一字不差,第二篇显然是INFOCOM这篇会议论文的期刊版本。学术界的人都知道,学术论文的署名以及作者排序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需要遵循学术界的惯例,例如作者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或者某些专业有按照姓氏的字典序排序等等。那么为何两篇高度相似的文章,第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甚至在第二篇文章中没有出现?为何第二篇文章又新加入了两位作者?看完恽老师的下述解释,我想,任何一个知晓学术规范的学者都能看出,恽老师安排作者排序的方式完全不是一个严肃的学者所为,简直就是请客吃饭。光这一点,就已经涉嫌学术不端。

 

恽自求教授在给我的《解释与答复》(见附件)中是这样解释的:

由于传感器最优覆盖问题的好论文写作非常困难,往往需要很多人通力合作,而计算机论文不像物理化学,可以无限制列出作者。例如, Infocom就有不成文规定,作者人数一般不能够超过5人,因此有时必须进行取舍,一般我们是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取舍的,因为这比较公平。另外,对于作出贡献但是没有给予署名的参与者,我们会在适当的时机给予补偿。而对于署名先后,除了上面的原则,还有一个特需原则,谁特别需要,谁排名在前。Infocom论文第一作者,投稿当时刚刚取得博士学位,希望能够在美国高校找到教职,而美国好的高校的计算机系,特别看重象Infocom这样国际顶级会议的论文,因此虽然他对论文贡献不如我,仍然被列为第一作者。而投稿ToN时,他已经脱离高校到一家银行工作,论文对他不重要了,而且将Infocom论文改写成为ToN论文,尽管在写第一篇论文时材料已经准备了,但是还是需要画图与做一些文字处理工作,原第一作者主动提出,去掉他的名字,加上腾劲与俞祚明,文字处理等工作由他们做(他们两人如前所说对论文实际贡献远大于你,因为问题是腾劲提供给我的,而我的证明思路是在俞祚明启发下取得的,没有他们,就没有这篇论文,他们的作用是无可取代的,而你在本科毕业论文中在我指导所做的工作,如果换成我指导其他学生,也完全可以做到)。关于ToN论文署名问题还发生一件事情,实际上对于我证明思路的确定,还有一个广西大学硕士毕业而且跟我进修过的学生提了许多关键性建议,在第一篇论文投稿时,他知道我们作者署名紧张,主动提出,由于他就职的学校不重视科研论文,他不需要署名。我们接受了他的好意,而在我们ToN论文被接受前夕,他考上了博士研究生。虽然他仅仅向我报告了这个好消息,我马上想到论文对于他将会变得重要,而我2014年初将正式退休,论文对我将毫无用处。因此在论文被接受以后,我立即向合作者说明情况,提出建议,要求把我的署名拿下,换成他为第一作者,其中一位合作者前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计算机与自动控制部主任,现任澳门大学校长收到我的电子邮件后提出,要论对论文贡献,所有作者中,自己贡献最小,应该拿下,而另外一位合作者提醒我,必需征求编辑部意见这样做是否允许(许多杂志在论文被接受以后,只要给出适当理由,仍然允许改变作者署名与排列,并且在作者须知中明确说明了这点,另外有些杂志明确不允许这样做,而ToN在作者须知中对此没有任何说明),于是由通讯作者腾劲去信编辑部,编辑部回信明确表示ToN不允许这样做,这才作罢。由此可见我们这些合作者对署名的态度。

 

5. 恽文:另外,我想提醒戈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已经触犯中国法律了。因为你不是依据事实举报我,而是向我索要一篇国际顶级期刊论文署名权不成,在网上造谣诽谤我的名誉。你的第一封邮件以及第二封邮件中所谓的解决方案就是你索要的证据。

 

我在第一封邮件中写的是:希望你能尽快给我一个解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没有提及索要署名权。

我在第二封邮件中写的是:我想解决方案有下面三个供你选择: 1. 你们撤回论文,把我列为作者之一,并对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修改后重新投稿。 2. 你们撤回论文,双方以后都不再发表该结果。 3. 你们撤回论文,对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改正,对涉及剽窃的地方加上对我毕业论文的恰当引用后重新投稿。

另外,在公开举报之前,我在给我两位导师的邮件(该邮件我早已公布)中说明了我提出的三条可行的解决方案之后,这样写道:相比之下我更倾向于23,因为虽然从学术规范上来讲,我应该被列为作者之一,但我现在对恽自求老师的人品以及学术操守非常不齿,我内心不愿意和这样的人共同发表论文。

我在第二封邮件中显然非常明确的告诉恽自求教授,我的最低要求是,撤回论文,对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做改正,对涉及剽窃的地方加上对我毕业论文的恰当引用后重新投稿(而不用把我列为作者)。这也能叫索要论文的署名权?

恽自求教授这样理解,我想,这是汉语水平的问题。

当然,为了公平正义,为了学术规范不被破坏而去做一件得不到任何利益的事,有些人是永远也不可能明白的。价值观不同,交流便是对牛弹琴。

 

6. 恽自求教授指控我隐瞒部分邮件的问题。

 

恽老师57日发给我一份题为《解释与答复》,由于附件相当长并且逻辑混乱,我本打算在公开证据数日后公布并逐条反驳。但苏州大学两位我非常尊敬的老师希望我不要再扩大此事,不要在公开材料,不要再接受采访,我出于对他们的尊重,没有在公开此附件。既然恽老师这么希望公开,我已作为附件在科学网上传。

恽老师说他510号发送的邮件有数千字,而我只公布了请好自为之这最后五个字。这让我非常惊讶。我再次打开邮件后发现了问题,现将该邮件截屏如下


 

我仔细看才注意到请好自为之五个字的上方有一行蓝色的小字“—显示引用文字—”,用鼠标点开这几个字后才会显示出恽老师所说的那几千个字,截屏如下:


 

很明显,恽老师的正文和请好自为之以及署名的格式不同,并在我收到的邮件中正文被隐藏了起来。我不认为恽老师是故意这样做的,我也不清楚为何会这样。看到这份被隐藏的邮件后,我非常乐意公布该邮件(见附件)。

 

7. 恽文:而造谣的证据: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毁了你

 

恽老师在59日给我的邮件中写道:如果你置之不理,我准备向我们院长汇报这件事,由他出面将你的电子邮件与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转发给你们院长(可能也是你导师,因为我们2010年在成都开会时,一桌吃过饭,当时我们还谈论过你)。说实话,收到你电子邮件当时我就想这样做,后来考虑到这样做会毁了你,因为尽管目前青年人急功近利十分普遍,但是罔顾事实,恩将仇报进行无赖勒索这样没有底线的人还是十分罕见,起码在我30多年教学生涯中接触过的数千名学生中,你是第一个。我相信你们院长也会和我一样。

恽老师在510日给我的邮件(就是之前提及的正文与数名格式不一致导致我最近才发现的邮件)中写道:我可以保证,你如果不痛改前非,你一定会自毁前程,但是即使这样,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毁在这件事情上,不要毁在我的手里。不过,我已经苦口婆心规劝过你,你执迷不悟,我也爱莫能助了。

这些难道不是在威胁说,如果我继续追究此事,恽老师可以毁了我?恽老师觉得他没有威胁我,我想,这大概也是汉语水平的问题。

 

8.“他还伙同中国青年报实习记者移花接木,说我私下已经承认了他说的这个事实,并且因为这个原因私下为即使不把你列为作者,毕竟多少应用了你毕业论文中你自己作出贡献的部分,至少应该与你打个招呼,我却没有这样做,这里我对你道歉。让不明真相的人以为我真的私下被迫认可了他说的这个贡献。”“你编造的我私下承认你的基本贡献并且为此向你道歉的故事等等都是我的证据。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是这样写的:恽自求承认此事确实存在欠缺之处,即使不把你列为作者,毕竟多少应用了你毕业论文中你自己作出贡献的部分,至少应该与你打个招呼,我却没有这样做,这里我对你道歉。’”这一段在报道中是独立成段的,并且一字不差地引用了您在《解释与答复》中的原话。

记者引用您的原话也有错?我觉得这依旧是汉语水平的问题。


 

恽自求教授的文章中还有大量其他的错误,鉴于已有素昧平生的网友替我做了强有力的反驳,我就不再赘述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下面的文章:http://blog.sciencenet.cn/blog-709494-797555.html

 

有人说老师不加引用地使用学生的成果是学术不端但不能算剽窃。我想说,剽窃是个法律概念和学术规范中的概念,具体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在科学网的大量讨论中,经常出现一个让人觉得遗憾的问题,就是有很多科学工作者对学术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比较陌生,判断事件的性质往往从自己的经验出发。这也显示出了我国科技文化界对学术规范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方面的缺失。在这一点上,我目前所在的厦门大学可能是相对而言做得比较好的。几年前,教育部出版了《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该书出版后不久,厦门大学就组织了所有研究生学习,研究生必须学习该文件,并在研究生系统中通过严格的考核后,方能正常选课。我想,这份文件值得所有理工科学生和老师认真阅读。

有些人说,恽老师毕竟是你的老师,为何不能以德报怨?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戈恽论文署名之争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1382809-798358.html

上一篇:关于论文被剽窃事件的一点简短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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