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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n-1023 李鸿仪 : 我与薛问天先生的基本分歧,评zmn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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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仪leehyb@139.com
我的基本观点是无限是不能完成的,所以不存在已经完成了的唯一的自然数集合。即自然数集合不是唯一的。由此证明了康托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错的(见zmn1015)。
薛问天的基本观点是无限是能完成的,所以存在已经完成了的唯一的自然数集合。即自然数集合是唯一的。由此认为我的文章通篇都是错的(见zmn1020)。
由此可见,我与薛问天的基本分歧在于无限究竟是否能够完成?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必须端正思想方法:不能用书本知识或历史发展来代替逻辑论证,这是因为,书本知识未必正确,历史未必一定不走弯路。
例如,关于无限的本质,以及无限究竟能否完成,文献上一直有争论。唯一正确的解决方法就是用严格的逻辑来讨论。
另一个要求是任何命题都必须有严格的证明且经得起反复推敲,不允许存在任何反例,更不能有任何自相矛盾。
例如,如果认为某命题是错的,就必须证明它是错的,至少要给其之所以错的充分理由,不能仅仅简单化地给出一个判断了事。
如所周知,在数学中,无限大指的是数的大小没有界限或限制,可以一直增加。
由于实数域内任何数都是有限的,因此实数域内的无限大就是指有限数的大小没有界限和限制而已,
因此,无限大的本质,其实非常简单:不过是可以永远增加的有限值,例如每一个自然数是有限的,但自然数集合是无限的,所以自然数集合的无限性仅在于:有限的自然数的增加过程永远不会完成。
由此可见,无限大的本质就是不能完成。例如,如果有限的自然数的增加过程可以完成,那就必然完成于某一个具体的自然数,也就是存在着最大的自然数,这时形成的就只能是有限集合,而不可能是无限集合。
这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实。
至于无限小,通常可以看作是无限大的倒数。
不过,薛问天认为无限是可以完成的。比如,他认为,时间t=1时已经过了0.9 ,0.99,0.999……等无数个点,因此当t=1时,无限已经完成。
t=1时只是达到了无限,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限已经完成,道理非常简单,如前所述,无限的本质不过是可以永远增加的有限值,如果无限已经完成,用自然数表示的9的个数就不能再增加了,当然就是一个只有有限个9的有限小数而不是无限小数。
因此,在t=1这一时刻,9的个数仍然在不断增加,只是每增加一个9只需要零秒而已。
由此可见,t=1时,之所以可以认为已经达到了无限,正是在于9的个数仍然可以不断增加,即该过程永远不能完成而已。
有些无限过程不但不能完成,而且也永远不能达到。例如,圆周率的计算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由此可见,无限即使能达到,也永远不能完成,这就是无限的本质特点。
有一个网友设计了这样一个思想实验:当有奇数个9时亮黄灯,有偶数个9时亮蓝灯,问t=1时亮什么灯?
如果无限可以完成,t=1时,要么亮黄灯,要么亮蓝灯,但究竟亮哪一种颜色的灯?显然,对包括薛问天在内的所有认为无限可以完成的实无限论者来说,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回答的问题。
用我的理论却可以很容易地解释:
t=1时,9的数目仍然在不断增加,有无数个状态,其中一半状态亮黄灯,一半状态亮蓝灯。
这里要注意,实际实验和思想实验的不同:在实际实验中,由于实验器材都是有质量的、有惯性的,所以任何事件都是需要时间来完成的。例如,灯的开和关,就需要或多或少的时间。思想实验则不同,比如说我们在思想上将自然数通过加1加到100或加到100万亿,所需要的时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未必一定要考虑时间因素。
这里我可以再举一个可以不考虑时间的例子。在物理学中,假定相对论是正确的,则速度是有限的,不能超过真空中的光速。但在数学上,如果假定速度是无限的,电子从某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所需要的时间就是零秒,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时刻,电子可以既在这里又在那里。
实际上,电子以接近光速运动,对于有滞后的观察者来说,与上述情形相差无几:如果用一个分辨率高到可以拍摄电子的高速摄影机来拍摄,由于实际上的曝光时间不可能等于0,我们并不能拍摄到单独的电子,而只能拍摄到所谓的电子云。这是不是所谓波粒二象性的本质,要由物理学家来回答,我这里只是说明了,在无限的假定下,同一时刻可以有不同的状态。既然如此,在任意一个时刻(例如t=1时)都不能断言无限已经完成了。
事实上,能够完成的永远是有限而不是无限。
承认自然数集合没有最大自然数,实际上也就是承认自然数集合的形成过程不能完成:一旦完成,就意味着不再有新增加的自然数,当然就不可能有更大的自然数了,这时必然可以在已经形成的自然数集合中找出一个最大数,与集合的无限性矛盾。
因此,无限能够完成与不存在最大自然数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连这样明显的自相矛盾都看不出来,那只能说明其思维已经糊涂到了极点。
同理,如果认为无限集合的外延是确定的,也意味着不再有新增加的自然数,这时也必然可以在已经形成的自然数集合中找出一个最大数。
有一个对康托理论深信不疑的网友不相信,我让他用最基本的找最大数的算法去编一个程序,最后他没话可说了。
这么简单的事实是不可能否定的。
既然自然数集合的形成过程永远不会完成,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讨论已经完成后的自然数集合:那样的集合根本就不存在。
事实上,自然数集合确定不变的是其内涵:每一个元素都是自然数,至于其外延,由于无法形成全体自然数,所以无法保证它的外延是不变的。
有的人认为,如果把自然数集合定义为已经包括了全体自然数的集合,这样定义的自然数集合当然是唯一的,研究起来显然就要方便得多。
目前,主流数学界其实就是这样定义的。
可惜的是,这样的自然数集合实际上并不存在。
如果有人一定要研究并不存在的东西,比方说在欧几里得空间中研究并不存在的正十面体,当然是他的自由,没有人能拦住他,但绝不能因此把不存在的东西当做存在的东西。
至于为了研究方便而削足适履地随意篡改事实,那只能说明篡改者严重缺乏最起码的科学精神。
既然自然数集合的形成过程永远不能完成,我们当然就永远得不到已经完成了的自然数集合。如果连这样一个简单且可靠的事实都要否定,也同样说明否定者的思维已经糊涂到了极点。
也就是说,我们实际上观察到的自然数集合都是正在形成过程中的自然数集合,不存在已经完成了的、包括全体自然数的集合。由于形成过程的程度不同,所以在不同形成阶段的自然数集合互不相同,并不存在一个唯一的自然数集合。
因此,自然数集合不能定义为由全体自然数组成的集合,只能采用其他方法定义,比如说可以定义为由无限个自然数1,2,3……为元素的集合,
除了以上论证外,我实际上还用了多种方法证明了自然数集合的非唯一性(见zmn1015)。这里我再给出一个更简单的证明方法:
如前所述,实数域内的无限就是指有限数的大小没有界限和限制而已。为此,
无限变量的性质:
性质1:对于任一个自然数n*,总存在无限变量的取值n’,使得n’﹥n*,
性质2:对无限变量的任意取值n’,总存在自然数n*,使得n*﹥n’。
证明(反证法):假定存在全体自然数,则性质1可改写为,对于全体自然数中任一个自然数n*,总存在无限变量的取值n’,使得n’﹥n*,即无限变量的取值n’可以大于全体自然数中的任何一个, 显然这与性质2矛盾,即不存在全体自然数。证毕
只要指不出该证明中的不严格之处,就必须承认该引理。
这里要注意,只有当“全体”这个概念存在时,“任一”才可以当作“全体”,否则的话,如果连“全体”这一概念都不存在,又怎么能把“任一”当作并不存在的“全体”呢?
引理2由部分自然数组成的集合也可以是无限集合。
这个并不需要证明。比如说奇数和偶数都只是部分自然数,但它们都是无限集合。
既然不存在由全体自然数组成的集合,当然就只存在由部分自然数组成的自然数集合,而仅仅由部分自然数组成的自然数集合不可能永远是一样的,这就证明了
由此,即可证明zmn1015 的所有命题,同时证明了zmn1020的所有观点都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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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问天虽然一直以数学专家自居教训别人,但是有时候说出来的话连最基本的数学常识都没有。比如说他有一次竟然问我,如果无限集合的外延是变化的,必须用变量表示,变量怎么比较大小?
变量无法比较大小?比如说任何条件下x>y都没有意义?这是一个正常的数学工作者应该说出来的话吗?
除了缺乏数学常识外,薛问天似乎连证明都看不懂。否则怎么可能敢于随意否认别人已经严格证明了的命题?
看懂别人的证明,只不过理工科学者是最基本的基本功,所以我一直怀疑薛问天根本就不是理工科毕业的,而是半文半理的比如数学史,数学哲学之类专业毕业的。
由于他看不懂证明,所以就无法从逻辑上判断对错,只好根据书本知识和历史发展的轨迹来判断别人的对错,凡是和书本知识和历史发展的轨迹不一样的,一律是“错的”,“严重错误”或“错上加错”,似乎只要他大笔一挥,就可以定别人的“生死”,就他这连证明都看不懂的水平,有这个资格吗?
有时,连一清二楚的事实他也要反对。
各种认识上的分歧其实还是次要的,我与薛问天根本的分歧还是思想方法的不同。在我的几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大的收获是每一句话都要经得起推敲,要符合充足理由律,尤其是数学证明,每一步都必须像十进制的1+1=2那样一清二楚,绝不可以有半点含糊,也不可以不加以证明而引入任何未必可靠的假设和猜想。我的文章都是这样写的。薛问天却完全不同:由于他根本就看不懂证明,所以根本就无法从逻辑上判断对错。
更严重的是,薛问天不但完全没有严格的思维能力,而且连什么叫自相矛盾都不懂,因此思维经常极其混乱。即使再明显的自相矛盾,他也会认为理所当然,似乎只要大喊“这不是矛盾”,矛盾就会消失了。
比如说,他一边说自然数集合加1的过程是永远不能完成的,一边又大言不惭地说如果加1的过程可以完成就怎么样怎么样。请问,既然不能完成,哪里会存在已经完成后才出现的东西呢?这不是再明显不过的自相矛盾吗?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方说旅馆既客满又不客滿不是矛盾,无限集合既与它自身的大小相同(这是对的)又与其真子集的大小相同(这是错的)也不是矛盾……
如果自相矛盾的东西都可以共存于一个理论内,那世界上还有什么歪理邪说是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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