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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其他网站快速、完全地抄袭,也是一种特殊的“被认可”,哈哈!

已有 2609 次阅读 2014-5-28 10:25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语法人称与语用人称, 网站抄袭

被其他多家网站抄袭之快速

例如,“试述句子语法人称狭义的、广义的定义与标志的新概念新观点”一文, 2014-2-12 22:35发布,有据可查、次日即被抄袭。由于抄袭者网站只记录抄袭日、未记录具体时间,有可能、是次日一早就被抄袭了。

被其他多家网站抄袭之后,作者署名被改为“佚名”(即:没有作者)或其他如“铁梅”,出处由“中国科学网”改成抄袭者的“本网站原创”。全文很少有改动。实在难以理解:抄袭者网站完全可以光明磊落转载,为什么要抄袭。这是受什么思想的驱动的呢。

我应该非常非常满足了

记得非常清楚,1991年我调进本校学报编辑部后,曾对一位年青有为的何老师说:在药理学科我很少有机会、有条件做研究工作,在编辑部我完全可以结合编辑工作研究学术论文有关的语言学问题。何老师说,研究语言学那是语言学家的事情。其后,没有再争论了。我俩均是有道理的。我研究清楚了以后,文稿向语言学等期刊投出后,均是无理由式的、无信息的退稿(肯定与我的“手低”有关)。有幸,去年我的两篇文章(我在“中国科学网”的第一、第二篇博文的修改稿)“中国两岸四地大学中基层单位中英名称的差异与融合”、“试述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的语法人称与语用人称的新概念”,分别获得“第二届两岸四地现代汉语对比学术研讨会”、“第七届全国社会语言学学术研讨会”的参会通知(邀请函)。作为一个普通的药理教师、医刊编辑,并已退休16-17年,我应该非常非常满足了。

我无奈、无能,但能减博、乃至停博一个时期

我的有点学术新创意的博文,被其他多家网站抄袭式的转载,也是一种特殊的“被认可”吧,哈哈!老人无奈、无能,只能任其他网站来抄袭。但我可以减博、乃至停博一个时期。我不发布,抄袭者网站总抄袭不到老人大脑中来啊。就是被抄袭,也无所谓。老人更要大方一点、宽容一点。大方、宽容是福。

当然。我应该还要有新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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