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达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lianda 座右铭:胸怀坦荡,刚直不阿,直言相谏,无所畏惧。

博文

“越权治疗”与“见死不救”哪个错误更严重? 精选

已有 11826 次阅读 2017-12-5 09:08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越权治疗”与“见死不救”哪个错误更严重?

李连达  李贻奎

    2010年有位助产士接生时发现产妇痔疮出血,立即缝扎止血,使母子平安,理应受到表扬与感谢!但产妇家属却诬告她“越权治疗”“缝肛门”,将她带到派出所、又告到法院,经大量新闻媒体、电视台的错误报导,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案。我曾在《科学时报》(2010年8月6日)发表《缝肛门—荒唐的闹剧》,对此事件进行严厉批评。直至2017年1月3日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为央视台记者的正确报导正名,为助产士平反申冤。(详见2017年1月5日《科学网》:“喜见缝肛门事件七年后申冤昭雪”)。

    最近影视剧《儿科医生》又出现类似情节,病儿的母亲突发急性喉炎、喉梗阻、窒息、昏迷,病情危急,几分钟即可死亡。在此紧急关头,儿科主治医及住院医果断进行气管切开、插管,抢救成功。这两位医生的诊断、治疗及急救措施是完全正确的,理应受到表彰,但病人家属却以“越权治疗”为由,对医务人员打骂、伤害,串通医闹和不良记者,大造舆论,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和敲诈勒索。而医院领导还要惩罚两位医生,甚至除名。医生救人无功,反遭迫害。这段故事的情节需要商榷。

    一、治病救人第一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规定都必须有利于治病救人,而不应限制、妨碍、阻止抢救危重患者。任何借口都不应成为见死不救的理由。在没有其他专家或专科医生在场的紧急情况下,任何医务人员(甚至非医务人员)对任何危急重症病人抢救,都是应该的,不存在“越权治疗”问题,以“越权治疗”为理由,“见死不救”才是最严重的错误,最大的犯罪!

    如果儿科高年资主治医生抢救成年病人是“越权治疗”,那么内科、外科医生抢救儿童患者也是“越权治疗”?助产士对产妇合并痔疮出血,进行缝扎止血是“越权治疗”,那么外科医生在车、船、飞机上,无产科医生的情况下,接生助产,也是“越权治疗”?甚至非医务人员遇到溺水、昏迷、抽风、呼吸心跳骤停等紧急情况,又无医生在场时,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更是“越权治疗”?!在边远山区及农村,有些医务室或诊所,只有1—2名医生,没有专科医生、他们不是喉科或外科医生、抢救急性喉炎、气管异物、窒息是“越权治疗”?他们不是心脏病专科医生、抢救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心跳骤停也是“越权治疗”?他们不是神经科专科医生、抢救昏迷、惊厥患者、也是“越权治疗”?他们抢救任何病人都是“越权治疗”都要受到惩罚?

    对“越权治疗”的误解、歪曲、乱扣帽子,将会害死多少病人?又将毁了多少医生?“文化大革命”给多少领导干部扣上“走资派”帽子?给多少群众扣上“反革命”帽子?又给多少科学家扣上“资产阶级反动权威”的帽子?害死了多少人?今天“越权治疗”这顶大帽子又在医务界满天飞,又要害死多少人?昔日的教训、岂可重演?!

    二、何谓 “越权治疗”?

    “越权治疗”应有严格的政策界限及医学原则,不应任意曲解,扩大化,甚至成为医闹的杀手锏。“越权治疗”应指无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或非医务人员,擅自开处方,给病人用药、进行治疗。或是超越自己职权或专业范围,在有专家或专科医生在场的情况,而无资质或资质不合要求者,强行治疗。或是普通诊所收容烈性传染病进行治疗,造成传染扩散者,均属“越权治疗”。

   我国各医学院校都是全科教育,培养的是全科医生(个别专业例外)。只有高年住院医生在各科轮转的基础上,掌握了内外妇儿各科基本治疗技能后才向专科发展,成为专科医生。因此绝大部分专科医生都具备全科医生的水平,跨科医疗(特别是在特殊情况、紧急情况下)是允许的,不存在“越权治疗”问题。剧中儿科高年资主治医生,对儿童患者气管切开抢救窒息,是十分熟练的技术。用于成人更无问题,岂能定为“越权治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令人震惊!如此乱扣帽子谁还愿意做医生?谁还敢抢救危重病人?!

    三、如何判断是非?

    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官僚化、扩大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动机和结果是判断是非的主要标准。以盈利为目的、无资质的“医生”,进行不合理的治疗,结果造成病人不应有的伤、残、死亡者,应为“越权治疗”,违规违法、应予严惩。

    以治病救人为目的,在紧急、特殊情况下(例如没有专科医生或上级医生在场,请专家会诊或送急救室、手术室又来不及时),进行“越权治疗”是合法、合规、正确的。特别是抢救成功,救人一命,更是合法的。不应判定“越权治疗”,更不应给予惩罚。甚至非医务人员,在没有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危重患者进行紧急抢救,也应鼓励、支持。而不应乱扣“越权治疗”的大帽子。

四、涉及医生、医院的重大原则问题,应掌握好分寸和原则

有关医生、医院的影视剧,一些技术细节有缺欠、不应过分苛求,但是涉及一些重大原则问题,应掌握好分寸和原则。剧中对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任劳任怨、舍己为人、高尚医德医风的描写很精彩、很感人;但把医务人员描写成任人打骂、伤害、恶意诽谤、敲诈勒索,无底线、无原则的容忍,没有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法律保护的法盲,似乎欠妥。有些患者及家属,在医闹和不良记者煽动下的违法行为,医务人员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卫医务人员的合法权力,最起码的人身安全与尊严,不能无底线、无原则的容忍医闹的胡作非为,不合理的敲诈勒索,和恶意诽谤、人身攻击。不能容忍医闹破坏医院秩序,干扰正常医疗工作。

    对于“越权治疗”的误解、歪曲、扩大化,有利于医闹的胡作非为,不利于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力,不利于治病救人,也不利于正确处理医患纠纷,改善医患关系。

   以上看法、仅供参考。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715370-1088229.html

上一篇:《急诊科的医生》等影视剧,情节感人,催人泪下!
下一篇:正确认识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
收藏 IP: 118.144.138.*| 热度|

18 许培扬 杨正瓴 王庆浩 冯大诚 周健 蔡小宁 农绍庄 葛兆斌 武夷山 姚小鸥 刘俊华 乔中东 黄永义 邱趖 周浙昆 赵建民 文克玲 吴明火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3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3-28 16:5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