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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象回家后,应该实施人象分区而居 精选

已有 2846 次阅读 2021-7-10 09:23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那头远离象群而在玉溪红塔区“闲游浪荡”的独象,终于被安全地请回西双版纳了,余下的14头野象,也逐步南移。这是野象北移事件的一个转折点。

其一,野象原本生活在横断山区自然区域的南部(普洱、西双版纳),翻越高高的哀牢山,游荡到云贵高原自然区域的滇中腹地(玉溪、昆明)。这种跨生物地理区域的动物出走,被执着的学者认定为“开拓”栖息地的固有行为,被热心的公众赞誉为“人相和谐”的理所当然,却被14头野象自己南归的事实改写为“迷途知返”。

其二,在过去的40多天里,野象北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弦,引起国际的广泛关注。利用野象宣传云南、娱乐百姓,甚至有观点认为,野象曾经的老家在黄河流域,他们有权利漫游大江南北,任何强制“劝返”都是不应该。这些认识或观点,似乎忘记了每天24小时数百人力、数百车辆、十多架无人机,尾随着“闲游浪荡”的野象群的辛苦与付出。北移的野象,确实考验着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兴许,少不了等着看笑话者。最后,终于对行走漫无目标、行为有点“激动”的独象,采取了麻醉捕捉送回原地的强制措施。体现了管理者尊重科学,保护人民群众和漫游野象的有作为,敢担当。

北移野象回家,已成定局。

那么,如果要使野象不再翻山越岭、冒险飘移,安安心心地呆在普洱和西双版纳,人类应该为他们营造一个什么样的家园呢?

西双版纳 分区而据.png

图1 直至1960年代,土著民族与野生动物分区而居,营造了持久的人象和平共处


基于从1994年接触野象问题至今的认识,提出两点建议。

第一,尊重野象的生活需求,在景观尺度上构建适宜野象生存的生态系统复合体。由于野象北移,野象在普洱西双版纳的栖息地怎么样了,是讨论的热点。有的说,发展经济,天然森林被大量开垦,适宜栖息地破碎了、减少了;有的说,尽管开垦天然森林是不可否定的事实,但与其他地方相比较,普洱西双版纳的天然森林面积还是很可观的,尚有可能养活300(甚至更多)野象的足够的栖息地。这些矛盾的观点,都有相应的数据支撑,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扯皮”泥坑。问题的绝症是,双方都没有去考察野象究竟需要什么结构的栖息地。

其实,在野象的真实生活中,需要至少有三类生态系统组成的景观复合体。其一是茂密的森林,用于休息、躲藏和部分觅食;其二是稀疏的森林或灌丛,用于觅食和游荡;其三是河流溪流,用于嬉闹、沐浴,特别是在河流溪流附近有天然的盐池或者盐分较高的静止水洼,是野象补充盐分的不可或缺。这样的景观复合体,在空间上是数平方公里或十余平方公里的范围,野象日常活动可以随意达到,而不是几千上万平方公里的数据统计。在约1985年以前,管理不严,刀耕火种农业还较常见,无论保护区内还是保护区外,近距离的密林、疏林、水域组合格局尚存,尽管野象常在勐腊尚勇至澜沧江以东的勐养一带长距离移动,但他们基本上都“乖乖地”藏掖在远离村落和农田的环境中。之后,农业开发加快,保护区管理严格,密林、疏林、水域的景观结构格局被打乱。野象学着到农田地里,采食作物。

所以,不能忽视空间格局,要在数平方公里或十余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营造便于野象生活的复合景观格局,让野象静下来,不要为了盐分、食物或安全,而长距离奔跑、肇事。

第二,放下身段,向土著民族学习,做到人与野象分区而居,在空间上实现人象隔离。

我在1994-1997年开展博士论文研究,之后,在2007-2013年指导我的硕士博士学生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就西双版纳人象关系日益恶化的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得到的总体印象是,在处理人象关系方面,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今人,远不如只知道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土著人聪慧。从历史的角度,我们在《中国亚洲象研究》一书中认为,过去8000年,由于气候变化,特别是人类发展引起的天然植被变化,促使野象从黄河流域逐步退缩,到了约500年前,中国的野象仅仅残留在云南德宏盈江至普洱江城一线西南的部分地区。

那么,退缩的野象,为什么最后停留在中国西南边沿呢?我们认为,是云南西南的土著民族懂得、善于与野象“和平共处”。

仅就西双版纳勐养自然保护区而言,不同民族选择了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把大量的土地留给野生动植物,做到了各民族、野生动植物分区而居,实现人与野生动物的“和平共处”。如图1所示,俗称盆地民族的傣族,选择居住生活在低洼的沟谷和坝子(盆地),主要以水稻农业为生,兼顾水域的“捞鱼摸虾”;布朗族、基诺族等山地民族,把村寨建在较高的山地上,既凉快又能避免疾病,下到山腰坡地,行刀耕火种,也到谷地捞鱼摸虾,但更多的是在山林里狩猎。大面积的土地,生长着野生动植物。这种分区而居的格局,除了宗教思想的影响,更多的是维持生计。无论是盆地民族还是山地民族,采集和狩猎,均是生活的一部分,他们与野生动植物和平共处的重要目的,是让野生动植物积累足够的生物量,为自己采集狩猎所用。


进入1970年代,这样的分区而居格局,被逐渐打破。其一是为了改善生活,鼓励山地民族往低地搬迁;其二是开发边疆,鼓励内地人大量进入西双版纳,开垦林地,种植热区商品经济作物。在外来者的带动和示范下,土著民族也逐步放弃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方式,逐步进入种植橡胶、茶等能够换得更多金钱的商品作物。劳动力不足时,就雇佣外地来人参与劳作。于是,天然林地锐减,农用土地蔓延,野生动物暴露在农业活动中,人的生活生产区与野生动物的生活区没有什么隔离,陷入人与野生动物的混生格局。很多野生动物数量剧减,甚至在本区域灭迹。与此同时,自上而下的保护行动日益加强。初期,限于保护区属地,随后,全境的野生动物保护兴起。野象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伤害野象是要重处坐牢的,而被野象伤害,基本就是微博的补偿。现实中,人口数量是巨大的,野象数量是很少的,尽管野象得到宠爱,但是暴露在农业环境中的野象总是惊恐万状的。因此,野象频繁伤人,频繁出走。

土著民族能够千百年与野象和平共处,而规模化的商品生产仅仅50年,就引发出如此巨大的冲突,这是忽视野生动物反制人类蔓延的真实例子。

所以,15头野象北移事件,不是将他们引渡回普洱西双版纳就了事。应该在相当的地理空间里,撤出人或人的活动,让野象有足够的觅食、嬉闹、饮水、躲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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