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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飙升是我国坚拒物业税的直接结果

已有 4677 次阅读 2009-12-30 13:53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从网上流传的文章“房地产是中国崩溃的引线”(http://sjz.fangqq.com/index.php/News/View/id/24937/pag/1)的讨论中可以明确,房价飙升不仅严重干扰了人民生活,而且给房地产相关行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带来灾难性的打击,尤其是无形资产比例甚高的科技产业。房价飙升不是供给满足不了居住需求的结果,而是房屋和土地脱离了其居住设施的性质,而变为金融工具(特殊利益阶层生财、小有积蓄的家庭保财)的必然。这对于地少人多的中国,是极不合理的资源浪费。特别值得说明的是改变这一状况在行政上和立法上轻而易举,如果行政和立法不被特殊利益阶层绑架的话。这个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物业税。我曾将这层意思作为补充,插进上面提及的文章,进行了转载,也曾在其他谈及房地产的播文中流言,但似乎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所以再单独贴出来。

物业税如何发挥抑制炒房的作用而不伤害人民的居住和正常的商业投资呢?我们举例来说。物业税可规定征集的下限,如一个身份证可免税购买40平米的住房。超过40平米,每年征收相当于房产价值4%的物业税,人均住房面积超过80平米的部分征收7%的物业税,超过160平米的部分征收10%的物业税,如此类推。另外,开发商在获得土地后满一年半后始缴物业税。如此一来,囤房的人立马坐不住了;炒房的人不敢动了;开发商更捂不起了。何以见得?金融风暴到来时,中国的“赴美抄底炒房团”一栋未买、空手而归的唯一原因就是美国的物业税。可见物业税之有效。

物业税的实施会不会同时也打击了买房出租的正常生意,或者造成房屋租金上涨呢?毕竟一个社会中总有相当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屋或者一时不便买房,而需要租屋居住。答案是否定的。除了自住房在相当的条件下(如三口之家120平米)免税外,买房经营出租业务的企业和个人所要交纳的物业税可以在盈利的所得税中免除。除非你的出租业务是假,借口囤房为真,否则便不会受到物业税的压力。这样一来,便没有物业税转嫁到房租上的理由。物业税是一剂选择性极强的特效药,排他性地指向囤房、炒房、捂盘惜售和过渡用房。

其实,2003年开始就有人建议实施物业税,奇怪的是随着房价的飙升,物业税非但没有提上日程,连讨论都越来越少了。也许是因为特殊利益阶层过于强大,迫使管理层不敢或不愿动用物业税这一唯一有效的杠杆,甚至连公开谈论都有所顾忌(所以才说其坚拒),总希望能够侥幸地避开物业税,而用其他办法(也就是过去几年和现在一再尝试又一再失效的各种办法)解决问题。 然而,几年来的事实一再证明其他任何方法都解决不了问题,而是储存问题——高利率地储存问题。特殊利益阶层没有买管理层的面子,而是一再将房价高效率地推上新高。管理层已经和即将面对的不是侥幸过关和如愿以偿,而是愈加严重的积重难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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