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凌峰
博士生毕业条件不应完全取消论文发表规定
2021-3-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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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高校兼职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最近建议,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申请学位应该脱钩,理由是要求博士生申请学位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学术论文,把属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博士生的学术评价权拱手让给了期刊编辑,产生了拉关系、高价买版面之类的乱象,不少博士生因未在学校要求的期刊发表论文而导致延期毕业。

博主以为,国家发布的博士生培养目标是在所读专业领域做出一定创造性工作。发表论文并不表明达到培养目标,但反过来,一个博士生三、四年在读期间,不能发表一篇本专业领域的论文,也很难说得过去,论文当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却也是万万不能的。另外,要求发表一定论文在研究生培养方面也有一些积极作用。一些导师就抱怨个别研究生一旦毕业条件达到,对导师安排的科研任务就开始推三阻四、软抵抗、拖延,要求论文发表数量一定程度上起着紧箍咒的作用。如果完全取消论文要求,那种只求毕业,平时混的研究生数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反正紧箍咒没有了。

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而在于如何要求,不能因噎废食地一刀切,从过多过高的论文要求一下子急转弯变成不要求发论文。

其实改进很简单,可以如下规定:

1、学校、导师最多只能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一篇论文。因为有个别学校管理层要论文政绩,而博士生是发论文的主力军,于是玩虚招,声称学校没有要求研究生发论文,但导师要求,学校管不了。出台上述规则,彻底堵死此种荒唐的借口。

2、学校、导师均不得要求论文发表期刊的影响因子以及其他指标,只要论文内容属于博士生读的专业,发表期刊属于博士生就读专业领域的国内外正规出版非掠夺性期刊即可。

了解高校研究生培养与科研情况的读者都很清楚,上述要求实际上是很低的。

掠夺性期刊目前并没有统一权威定义,但基本共识是掠夺性期刊就是那种一年发文量比较大,比如大于1000篇(具体当然可以再议,可能不同学科有所不同)、发表费比较高的期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都发布有预警期刊名单,国内一些高校、研究机构也发布有名单,但比较分散,缺乏必要的统一性,需要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发布一个权威、全面的名单或者掠夺性期刊操作性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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