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
什么是告密
2018-6-16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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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在网上发来这样一段文字:人民日报:“不告密、不揭发,与其说是一种可贵品质,不如说是一条道德底线。告密成风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社会,告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冲击人们的价值判断,毁掉社会的道德基础。

这条底线,在大学里首先应该明确、清晰起来。大学,应该培育学生自由而健全的人格、敢于担当的精神,让学生成为一个阳光磊落的大写的‘人’,而不应该是心理幽暗、出卖他人的‘病人’。这是大学精神的应有之义。”

这段话,我查了一下,在百度搜索的结果中,有财经网转发了这段话,也是注明来源于人民日报。可是到底是哪一年哪一天的人民日报的哪一版,就没有下文了。这段话,原文是说,山东某大学,在期末考试试卷中,有这样一道题,让学生在试卷上回答在这门课上,有哪三个学生是学习最积极的,有哪三个学生是经常翘课的。这让评论者发现了问题,这才有上面这段文字。

不错,让学生在试卷上回答此类问题,确实不妥。这对学生的价值观导向会出现问题。出题者大约也是那门课的主讲教师。在他看来,学生如果经常缺勤,可能按照学校的某些规定,这样的学生是没有资格考试的。而在平时上课时,又无法完全依靠点名这样的考勤来确认到底有哪些人缺课,所以这位老师才想到这么一个损招。出发点情有可原,但做法实在不合适。

不过,回到告密这个问题上,却让人感觉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有,告密是指向本团伙以外的某组织或团伙告发本团伙的秘密,有变节反叛的含义。在互动百科上的解释是,向上司或有关部门举发别人的秘密的意思。

那么,这让我想起一个问题。有些大学老师,在课堂上讲述一些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内容,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公开对执政党进行没有根据的攻击。而学生们感觉这样的讲法有问题,便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而那样的老师,则认为学生是在告密,是不妥的行为。如果面对这样的情况,前面提到的那段话,是不是也适用呢?有人借此还联系到文革,认为文革就是有些人利用告密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打击与自己关系不好的人,或者有嫌隙的人,把人家坑害得甚至家破人亡。

至少,我以为,对于告密,还是要做更进一步的考察。在我看来,告密作为一种被谴责的非道德行为,它是应该有一些前提条件的。例如,在因言获罪的年代,如文革时期,在资本主义法西斯统治时代,如德国的希特勒,美国的麦卡锡时代。再有,告密是为了泄私愤,以打击与自己关系不好的人,或者与自己有利益冲突的人。告密是为了让人自己博得上级领导的欢心,表达自己的忠心,同样也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

而举报贪官、间谍这样的行为,应该不属于这类非道德的告密行为。因为这种举报虽然看起来,与告密类似,但在本质上是有着很大不同的。这类举报并不以个人私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这是与那种不道德的告密的根本区别。不过,对于年轻人来说,有可能自己以为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举报了他人或者亲人,而在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是真正在保护公共利益,从而铸成大错。这是年轻人的幼稚与无知造成的,虽然后果严重,但对于年轻人来说,他没有主观意义上主动去为了私利而伤害别人。这种情况在文革中是比较常见的。

对于高校教师的不当言行,学生表示不予认同,而且认为这样的言行对于公共利益有害,所以要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也与所谓告密无关。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大学是社会主义的大学,在中国大学的课堂上,可以介绍一些国外的理论和观点,但不可以对社会主义制度、对于执政党的领导、对于宪法保护的马克思主义进行恶意的攻击。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至少是违背宪法的。所以学生对于这种行为表示不满,表示愤慨都是正当的。

所以,反映教师在课堂上的不当言论,不是告密,而是一种对错误言论的挑战。而指责学生这样做是告密的人,先要想一想,教师的这些不当言行是违背了道德,还是违背了法律?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样做的教师自己还是需要认真反省,不要一味指责学生。那些指责的鬼话是站不住脚的。

在严格完整的法律社会里,也不会存在着有告密生存的空间,因为完全没有必要。在没有资本主义法西斯泛滥的社会里,也没有告密生存的空间,同样也是因为没有必要。在胸怀坦荡的上级领导那里,同样也没有告密生存的空间,因为告密者会显得非常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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