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四清
基金项目评审应唯创新程度是瞻 精选
2019-5-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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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基金评审, 创新程度

我注意到基金委公布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强调: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这说明基金委已把原创放到最高优先级的地位。鉴于此,我希望评审专家以此新资助导向为准绳,以实际行动鼓励和支持原创研究,因为一项原创性成果的价值远不是众多跟风式工作所能比拟滴。

在项目评审时,应以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为宗旨,以创新程度为基石。只要申请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不违反业已公认的科学原理,哪怕其与过去的认识大相径庭,哪怕其想法可谓异想天开,若判断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宜开绿灯放行。

我在多年的基金项目评审中,始终坚持以申请项目的创新程度为基石,对那些假设错误、无病呻吟、homework、组合包装、不知所云、外表光鲜捡漏补遗式等项目,不管我与申请人的私人关系有多铁,若判断其立项依据严重不足,一概不讲情面毙掉;而对那些“出乎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创新性强的项目,不管我与申请人的私人关系有多差,或者学术观点有多么严重的冲突,即使其不够成熟、申请人的科研积累不够丰富,我都会选择优先资助,且提出改进建议。

想必不少评审专家遇到过“打招呼请求关照”一类的事儿,但决不能受此左右,应唯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程度是瞻,即按创新性从强到弱的次序筛选出应资助项目,从而科学、客观、公正地完成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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