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大刚
从人为过潮湿土壤水分状况到人为滞水土壤水分状况
2021-8-9 00:50
阅读:1805

       1987年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二稿)”中提出了“人为过潮湿土壤水分状况”,即:大多数年份中当土温>5℃时,至少有三个月时间耕层被灌溉水饱和,呈现季节还原状态,并有下渗水流达到犁底层以下。

       由于中国对“潮湿”的理解指某一时期土壤被地下水饱和,而“滞水”则是某一时期土壤被上层滞水饱和,不管它在某一时期是否可能与地下水相连,故:

       1995年,《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修订方案)》中“人为过潮湿土壤水分状况”改称为“人为滞水土壤水分状况”,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在水耕条件下由于缓透水犁底层的存在,耕作层被灌溉水饱和的土壤水分状况。大多数年份土温>5℃时至少有3个月时间耕层被灌溉水饱和,并呈还原状态。耕作层和犁底层中的还原性铁锰可通过犁底层淋溶至非水分饱和心土层中氧化淀积。在地势低平地区,水稻生长季节地下水位抬高的土壤中人为滞水可能与地下水相连。

       美国1975年出版的《土壤系统分类》中,土壤水分状况下就设立有潮湿土壤水分状况(aquic moisture regimes),指土壤被地下水或毛管边缘饱和,缺少溶解氧而处于还原状况。1978年设立土壤水分与温度状况国际委员会(ICOMMOTR),1982年又专门设立潮湿土壤水分状况国际委员会(ICOMAQ),1992年出版的《土壤系统分类检索(第5版》除保留潮湿土壤水分状况(具体内容有修改),还提出“潮湿条件(aquic conditions)。具有潮湿条件的土壤除非人为排水,当前经历连续或周期性饱和与还原。其中的饱和类型之一即为“人为饱和(anthric saturation)”,它是“表层饱和(episaturation)”的一个变种-控制性淹水种稻或蔓越莓形成的一种饱和类型。人为饱和导致饱和的淹水表层土壤发生还原过程和不饱和心土层还原、移动的铁锰发生氧化。1998年,人为饱和作了较大修改——耕作灌溉(flood irrigation)土壤上发生的一种特殊潮湿条件。人为潮湿条件(anthraquic conditions)必须满足潮湿条件,同时耕作表层和土壤表下层必须满足一系列规定条件,包括颜色、新生体或游离铁含量等,大体上包含了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中的人为滞水土壤水分状况、水耕表层(1991年中国土壤系统分类首次方案设定)和水耕氧化还原层(1987年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二稿)设水耕淀积层,1991年改为水耕氧化还原层,1995年进一步修改具体内容)。

       美国土壤系统分类中的aquic有多种含义,包括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中的潮湿(1984年中国土壤系统分类(初稿)已设立)、滞水(1995年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修订方案)设立)等。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袁大刚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55413-1298926.html?mobile=1

收藏

分享到:

当前推荐数:0
推荐到博客首页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确定删除指定的回复吗?
确定删除本博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