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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对于上引《汉书》中的“黄河”一名,清代学者认为可疑。 清代著名学者王念孙在其《读书杂志·汉书第二·黄河》中说:
“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念孙案:“黄”字乃后人所加,欲以“黄河”对“泰山”耳。不知西汉以前无谓“河”为“黄河”者,且此誓皆以四字为句也。《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封爵部”引此皆有“黄”字,则所见本已误。《汉纪》及《吴志·周瑜传》有“黄”字亦后人依误本《汉书》加之。《史表》(引者按:即《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无“黄”字。“如淳注”《高纪》引《功臣表》誓词云:“使河如带,大山若厉”。此引《汉表》非《史表》也(王氏自注:《史表》作“如厉”,《汉表》作“若厉”)而亦无黄字,则“黄”字为后人所加甚明。
初读《读书杂志》,觉王氏所考似极严密。然以诸文献对勘,发现尚有可商者。首先,王氏所引《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即可疑。《汉书·高帝纪》:“又与功臣剖符作誓”。《颜师古注》引“如淳曰”:谓《功臣表》誓’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乃灭绝’。”按该誓言《汉书》所载见上引,《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作:
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
《三国志·吴志·周瑜传》:
故汉高帝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太山如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魏书·张普惠传》:
汉祖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太山如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
《史记》、《汉书》及诸史所引皆无如淳所谓“国乃灭绝”字样。可见《汉书》的这条“如淳注”的可信性是应当大打折扣的。
其次,太史公固为良史,然如所周知,《史》、《汉》文风大有不同。《史记》往往骋才使气,而《汉书》行文更为严饬。试比较相关文字。
汉兴,功臣受封者百有馀人。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汉兴)八载而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讫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比较可见:两者所言大体相类,但《史记》仅大略言“功臣受封者百有馀人”,《汉书》则有具体数字“侯者百四十有三人”。
《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上引文后有如下文字:
于是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高后二年,复诏丞相陈平尽差列侯之功,录弟下竟,臧诸宗庙,副在有司。
什么叫做“臧诸宗庙,副在有司”呢?这是古代的特有的盟誓制度。《左传·僖公五年》言虢公、虢叔之勋曰:
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於盟府。
孔颖达《正义》
《周礼》:“司盟掌盟载之法,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既盟则贰之。”郑玄云:“贰之者,写副当以授六官。”唯言会同之盟,不掌勋功之事。而得有二虢之勋藏在盟府者,凡诸侯初受封爵,必有盟誓之言,《檀弓》云:卫大史柳庄死,公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毋变也。”其言即盟誓之辞也。《汉书·功臣侯表》记高祖即位八载,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侯者一百四十三人,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其誓即盟之类,事必有因於古,明知以勋受封必有盟,要其辞当藏於司盟之府也。
由此看来,《汉书》作为官修正史,在编撰《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时,不但参考了《史记》(由两者相似处可知)且更充分地利用了皇家档案材料,其中有关“黄河”的说法不可轻易否定。
【注】1978年,我第一次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先师杨公骥先生所出试题中有此内容,当年虽未获录取,但对诸试题终身不忘。谨记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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